王凤雅去世后续:家属回应诈捐质疑 剩余1000余元善款准备交政府

【博闻社】河南省太康县重病女童王凤雅去世的消息近日引起广泛关注。针对网友质疑王凤雅家人不救治女儿并将网络募捐善款挪用的情况,募捐平台水滴筹5月25日发表声明称,家属实际筹得款项为35689元,该机构已派人和律师赴当地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近日,一篇名为《王凤雅小朋友之死》的文章在网上热传,文中称河南省太康县一2岁半女童王凤雅被诊断出患有视网膜母细胞瘤,其母杨美芹在获得15万元捐款后却未救治眼球已脱出眼眶的女儿,反而去北京高端民营医院为儿子治疗兔唇。今年5月4日,不到3岁的王凤雅离开人世。

据悉,王凤雅的家人此前曾在水滴筹等多个平台筹集资金,为女儿治病。网友质疑王凤雅去世后,其家人所筹资金并未全部用完,并要求他们公布筹集资金去向。

在当地警方、媒体等相关机构的介入下,事件过程却又反转了:

第一,小凤雅父母在水滴筹平台并没有募集到15万(这只是筹款目标),而是约3.6万元,这一数额得到了众筹平台的证实。

第二,所募集到的款项,并没有挪作他用。小凤雅的爷爷告诉记者,为小凤雅看病之后还剩下1000元,将捐给相关部门。当地警方经过调查后也认为,募集到的款项并没有被挪用。

第三,网络爱心人士最大的指控,小凤雅的母亲杨美芹,把爱心捐款用在了治疗儿子的唇腭裂上,此事不成立。5月24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致电由李亚鹏创立的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得到证实:小凤雅弟弟到北京治疗唇腭裂的费用,是嫣然天使基金会出的,“术前检查和手术都是全部免费的,家属只需要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

母亲发起筹款前,慈善法已禁止个人公开募捐

这个事件中的善款,是由杨美芹以个人名义筹得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法施行于去年9月1号,正是杨美芹发起募捐的一个多月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解释,这就意味着个人可以通过公益组织求助,但个人不能公开募捐。

王振耀坦言,专款专用对一个组织来说,毫无疑问是比较好规范的,但对个人而言确实有难度。所以后来慈善法和民政部的有关规定要求个人不能在网上发起募捐。把钱简单地给妈妈,她处理起来可能有偏差。一般来说,现在比较规范的是,有一个慈善组织来帮助这个妈妈管理善款,介入救助过程。

王振耀也表示,要求一个农村妇女严格依照慈善法行事也不现实。他认为,现阶段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和警方立刻跟杨美芹讲清利害,关键是不要因为这种个案,将社会公众对慈善的爱心和信心消失殆尽。

红星新闻/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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