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师因持道具纸币被判刑 业界声援:香港电影界黑暗的一天

两名被告罗润霖及张伟全

【博闻社】香港道具师张伟全因管有22.3万张印有“道具”、“Props(道具)”的拍戏时用的道具钞票,而被控保管伪制纸币罪,同案的首被告为向他借道具钞票拍微电影的罗润霖。5月31日,该案裁决,两人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四个月,缓刑两年。当天,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及香港电影美术学会发布声明声援张伟全,称“2018年5月31日是香港电影界黑暗的一天!”

法官宣判之后轰动香港电影业。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永远荣誉会长吴思远称他从事电影业50年,从不知道管有道具钞票要向金管局申请,更坦言因为拍电影管有道具银纸而被起诉,“全世界闻所未闻”。他在接受电视台新闻电话访问时批评,裁决打击电影发展,“香港不要再拍警匪片了,不要再拍有道具钱的电影了,说出来也惹笑。不知者不罪,罪不罚众,人人也不知(规定)。”他希望金管局和电影发展局尽快商讨修订法例。

曾在聆讯时担任辩方证人的香港电影人制作协会前会长田启文,接受苹果日报访问时表示,他忧虑今次检控并非单一事件,可能会带来连环效应,并以电影中经常出现的道具“警员委任证”为例,忧虑将来会有业界人士被控以伪造文书罪。他指本港电求道具纸币必须较真钞有20%大小上的分别,会影响电影的真实感。

案情经过

2016年11月2日,商业罪案调查科探员带着搜查令到罗润霖在西贡的住所搜查,在罗润霖妻子的座驾发现一个箱子,内有9996张面值1000港币的道具钞票,尽管钞票上印着“道具”、“Props(道具)”字样,罗润霖也向警方表示道具钞票是用来拍摄微电影的,但他还是被捕。

早前的报道中,罗润霖报称从事日本代购工作,原先希望以涉案的道具钞票拍片整蛊朋友,假装与朋友凑钱买六合彩中奖,取奖金时却发现是道具,从而拍摄对方的失望表情。

罗润霖被捕的第二天,警方带着搜查令去到张伟全的电影道具公司,搜出21箱共计22.3万张道具钞票,币种包括港币、人民币、英镑、美元及欧元。张伟全被捕时也曾向警方表示“我做道具,这些‘钱’是我公司用来拍电影的”。据了解,这些道具钞票曾用于《树大招风》、《迷城》的拍摄。

张伟全在自辩时表示,美术组会根据导演要求制作道具钞票蓝本,导演满意后再找印刷厂印制,道具组仅需将道具钞票运往片场或储存,向政府部门申请批准则由制片部负责。他一直以为道具钞票是合法的,不知道储存、运送及处理道具钞票需申请。

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永远荣誉会长吴思远曾以辩方证人身份被传召,他表示入行50年,从不知道使用道具钞票是需要向金管局申请的:“为拍电影藏有道具纸币而被警方起诉,不单只在香港,我相信是全世界闻所未闻的。”电影发展局主席马逢国也曾向他表示不知道需要申请。

判决之后

2018年5月31日,案件在香港东区法院审理。法官认为,两名被告清楚知道,涉案的道具钞票不论在字样、数字都和真钞的位置一样,虽然是采用柯式印制,也没有保安线,但一般市民要仔细分辨才知道是伪钞,所以裁定涉案的道具钞票属于流通伪制钞票,而一般人不会保管伪钞,认为一定属于不寻常的行为,所以即使道具领班张伟全错误相信可以保管道具钞票,也不是合理辩解,所以裁定两个人罪成。如果不法之徒将其混入真钞使用,也会造成损失,故认为罚款不足以反映案件的严重性,要判即时入狱,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判缓刑两年。

张伟全指有关部门并未说明保管道具钞票违法,认为判刑过重,并表示:“你们执法一直都看到这件事,但你们不说,现在才来说,对不对呢?”至于会不会上诉,他表示要与律师商量后再做决定。

判决宣布后,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公开发表《认真于制作的香港电影人以后何去何从?》的严正声明,表明“业界一向对道具钞票使用之自律行为,以至业界自开埠以来从未收过相关指引的行业常态。及至知道金管局是负责批准使用道具钞票的法定机构后,业界也曾抱著守法态度作出申请,却获当局拒批使用仿真度高的道具钞票。这种做法无疑强迫业界违背一直秉持的认真制作精神,更令业界强烈感到政府对行业漠视、霸道和不公义!”

香港电影美术学会也发布《2018年5月31日是香港电影界黑暗的一天!》声明,表示“有关拍摄的法律条例明显地过时,特别欠缺清晰明确的指引,有关的法例往往含糊不清,处处灰色地带,令从业者极为容易误入犯法陷阱”,更指“政府不但没有尽力疏解上述的真正问题所在,最后更把问题及责任推回电影业界及从业人员身上,令业界非常担忧和困扰。香港电影美术学会会从一切合法可行途径全力支持张伟全。”

新浪娱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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