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中铁建高层 唐琳玲香港法庭拍照获刑7天

唐琳玲罪成,下午由囚車押走。

【博闻社】自称是中铁建投资部副总经理的大陆女子唐琳玲,早前在法庭內拍照,今(4日)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7天,但因判刑前已被還押,今日同日已刑滿,懲教署將她交予入境處人員,即晚將她遣返內地。今晚約8時前,唐琳玲已經由羅湖口岸返回內地深圳。

由於唐琳玲自上周二(5月29日)起已被還押,今日已滿7日,因此「刑滿」出獄,懲教署傍晚已用囚車把她押往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以陸路將她遣返。

唐琳玲上月23日旁聽佔旺藐視法庭案時,於公眾席涉嫌拍照,她其後欠交保釋金,又疑虛報住址。高院法官今裁定唐琳玲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她入獄7日,並下令唐需支付197,260港元訟費。

法官陈伟庆指出,原来的聆讯因为唐女拍照问题而暂停了两天,造成的干扰是显著而广泛,照片已上载答辩人的微信帐号,虽无证据显示落入坏人手中,但相关风险不能完全排除。唐有显露少许悔意并向法庭道歉,她亦可能只想向朋友炫耀亲身到香港法庭旁听,在考虑所有相关因素,认为判入狱是必须,故判唐入狱7天,但不代表更严重情况不会判更长,须留意英国曾有庭内非法拍照案例判监12个月。

法官指毫不犹豫接纳控方证人证供,指他们的证供清晰直接、具备细节且说出真相,说法有唐以手机照片的证明,证据足够指她有意图地拍照,3张照片是1小时内分两次拍摄,不是意外拍摄,证人见她举机拍照,行为实际妨碍了司法过程和公正。

自称无需聘用律师为自己辩护的唐琳玲,向法官作求情,指自己留心听判决,觉得非常客观公正,又指大陆的刑事法律跟香港不同。“对于(静默十秒),是否干犯了香港刑事法律,还是要(静几秒)。跟据大陆法律,指证被告证据须合法,但我发现了律政司一些可能非法的证据”。这时法官打断唐,指现已作判决,若错误可上诉庭上诉。

但唐琳玲为自己辩护意犹未足,再指“对于拍摄是否触犯刑法,法官已作判决,我尊重,但我不认为我触犯刑事法,承认拍摄行为是我做的一个行为,但因为行为本身没有任何恶意、干扰冒犯法庭,所以并不构成触犯法庭的前提基础”。

法官指不接纳唐证供,尤其是不记得拍照事件,因事件只是略多于一周前发生。陈官指如果她就学业的证供是真,包括2017年在内地法律考试获395分、悉尼大学取得财务硕士,记忆不可能这么短暂。显示她选择忽视真相,但接受她不是故意窒碍聆讯进度,因她拍照是开庭前或后,亦称只想来观察聆讯。

唐女的名片上的职衔是中铁建投资部的高层,之后明报又报道她对她的职衔直认不讳,但中铁建却否认唐是公司的雇员。

法广/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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