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頭條為侮辱英烈道歉 同日被勒令整改立案調查

【博闻社】中国英烈保護法實施以來,媒體及網民的「侮辱英烈」言行屢遭嚴打。知名新聞平台「今日頭條」及旗下的短視頻平台「抖音」,近期因屢被揭出現不當內容,遭輿論猛批。網民周三(6日)爆料指,「抖音」在搜索引擎「搜狗」投放的廣告內容中,竟出現侮辱英烈的內容。「今日頭條」下午發布聲明道歉,指涉事的關鍵字檔案由協力廠商提供,但承認未認真審核相關內容。北京市網信辦、市工商局同日針對此事聯合約談查處抖音及搜狗,責令網站立即清除相關違法違規內容並進行嚴肅整改。

據網民上傳的截圖可見,在搜狗中以曾參與韓戰、死後獲追封英烈的邱少雲作關鍵字,搜索結果首位是名為「邱少雲-被火燒的笑話」的網頁,亦即是「抖音」軟件的推廣廣告。據稱,在「抖音」軟件首頁頂部亦可見到同樣的廣告字詞。

事件在網上引起極大風波,「今日頭條」隨即於下午發聲明「救火」,承認出現嚴重工作失誤,「對因此引起的社會不良影響,表示深刻的道歉和反省」。聲明稱,,該廣告為今日頭條公司推廣團隊委託北京某廣告公司,在某搜索平台投放關鍵字競價廣告時出現的嚴重失誤。

「今日頭條」在審核方面出現嚴重疏漏,未能過濾相關內容。目前相關廣告已全部暫停,推廣團隊總經理和專案負責人亦被停職。「今日頭條」表示將深刻反省,認真梳理流程中類似漏洞,嚴肅整改;同時將在全公司發起「英烈教育」,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北京網信辦及工商局亦於同日約談抖音及搜狗,指抖音及搜狗都未盡到審核職責,令侮辱英雄烈士違法訊息在網上傳播,造成不良影響,已為此啟動行政執法程序,對抖音、搜狗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北京網信辦隨後指出,這種行為不僅涉嫌違反中共「網絡安全法」第12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以及第47條「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佈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規定。

而且,涉嫌違反中共剛剛通過的「英雄烈士保護法」第22條「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的規定。

此外,該行為亦涉嫌違反了中共「廣告法」第9條中明確的廣告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的規定。

目前,北京市網信辦、市工商局已經啟動行政執法程序,對抖音、搜狗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針對此事,中国官媒晚間亦發文批評「不是一道歉就風輕雲淡」,直指抖音「犯了改改了再犯,這樣的道歉顯得廉價,更讓人懷疑道歉不過是金蟬脫殼的道具。」

东网/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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