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活动 空余房地产等由军委集中管理

【博闻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6月11日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停止军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空余房地产、农副业生产用地、大型招待接待资产,全部由中央军委集中管理、统筹调控。

《指导意见》强调,要按照军队不经营、资产不流失、融合要严格、收支两条线的标准,坚持坚决全面、积极稳妥、军民融合,按计划分步骤稳妥推进,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停止军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坚决停止一切以营利为目的、偏离部队主责主业、单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项目。开展有偿服务的项目,合同协议已到期的应予终止,不得续签,全部收回军队资产;合同协议未到期的,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能够终止的项目,应提前解除合同协议,确需补偿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对复杂敏感项目,《指导意见》要求区分不同情况,主要采取委托管理、资产置换、保障社会化等方式进行处理,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指导意见》明确,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后,将国家赋予任务、军队有能力完成的,军队特有或优势明显、国家建设确有需要的,以及军队引进社会力量服务官兵的项目,纳入军民融合发展体系。对需纳入军民融合发展体系的行业项目,由军地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有关标准条件、准入程序、审批权限、运行管理等政策办法,实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规定。对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后空余房地产、农副业生产用地、大型招待接待资产,全部由中央军委集中管理、统筹调控。

《指导意见》指出,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自2016年年初开展以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组织领导、政策制度、军地联动、司法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完善,项目清理停止成效明显,人员分流安置顺利,善后问题处理平稳,保持了部队和社会两个大局稳定。

军队有偿服务是指一些军队超范围经营的有偿服务,无偿使用军队资产,进行个人利益化的“赚钱”方式。最典型的是军队医院(90%为地方人员看病)、军队院校、军队科研机构、军队仓库、码头、文艺产品等。

2015年,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习近平强调下决心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

2016年2月,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对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进行总体部署。这一工作将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分两步实施。第一步,涉及幼儿教育、新闻出版、文化体育、通信、人才培训、基建营房工程技术、储运设施、民兵装备修理、维修技术、司机训练10个行业的项目。第二步,涉及到房地产租赁、农副业生产、招接待、医疗、科研5个行业的项目。

新京报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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