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健兴:到底是谁想撕掉基本法?

【博闻社综合】自由撰稿人,曾任职《南华早报》、《信报》,长期撰写评论分析文章的杨健兴发表评论:张晓明上周六发表“特首超然三权之上”论,在后政改中港沉寂的政治局面挑起一场不必要的争议。

自由撰稿人杨健兴(信源:端传媒)
自由撰稿人杨健兴(信源:端传媒)

杨健兴的评论认为,香港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发表“特首超然三权之上”论,对一些近日因中央官员应民主党之约在港见面,而期望北京与泛民关系改善的港人拨了一面冷水。张晓明表示,草拟基本法时的主导思想,是以特区政府作为核心的主要体制,“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处于特别行政区权力运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别行政区的三权之上起着连结的枢纽作用”。他强调,香港于回归前及回归后,从没有实行过任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三权分立只有“参考、借鉴作用”。

评论强调,张的言论没有很多新意。2008年7月当时仍为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访港时已提出“三权合作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构,互相理解、互相支持”。近年北京官员亦不断搬出已故领导人邓小平在1980年代的提示:香港不搞三权分立。张晓明上周六再加上特首具“双首长身份和双负责制的责任”的说法,以此来强调特首凌驾三权之上,目的当然并非作学术探讨,而是要港人接受“一国”原则和特首代表中央的权威性和合法性,以矮化司法和立法机关,希望达至弱化两个权力架构目的,达到中央所讲的行政主导体制。

回归18年,民调显示港人对司法机构信任度和支持度一直高企;部分北京和本地亲中和建制人士却对法院愈来愈不满,认为法院往往拖政府后腿;有建制政党议员公然针对法院有关占中案件判决,指摘法官放过示威者,所谓“警方拉人,法官放人”,暗示法官应听从习主席的话,与政府“合作”。

杨健兴的评论指出,讽刺的是,基本法内完全没有“不搞三权分立”、“特首地位超然”、“凌驾”、“三权之上起着连结的枢纽作用”等字眼;白纸黑字列明的是特首和行政、立法和司法各自拥有的权责,整套政制强调的是相互制衡、相互配合。2008年习近平提出“合作论”,张晓明上周六抛出“特首凌驾三权”的说法,有进一步收紧高度自治的意味。在同一研讨会上,北京法律学者强世功说得更白,他说“两制”妨碍香港发展。

眼下到底是谁想撕掉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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