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擬新規维护警察執法權益 律师:警權更為擴張

草案建議,要保護警察執法過程中的相關職權和權益。

【博闻社】公安部日前發布《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的草案,向社會徵求意見。草案建議,要保護警察執法過程中的相關職權和權益,當中包括成立「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協調督辦侵犯警員執法權威案件;又稱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時,如對民眾造成損害,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草案提及,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應當成立由督察長為主任,警務督察和法制、警令指揮等成員的「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具體負責協調督辦侵犯警察執法權威案件,受理調查相關警員的申請申訴,為受到侵犯的警察提供救濟、恢復名譽、挽回損失。

此外,對於警員行為是否屬於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以及執法是否存在過錯等,「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會成立專家組審查,並推出書面意見作為參考依據;公安機關亦可通過聘請法律顧問和專職律師等,為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提供法律服務。

草案又提到,公安機關如未經法定程序,不得對警察採取停職、禁閉、免職、降職和辭退等處分;警察執法時若遇問題,例如警察本人和近親屬受誣告陷害、被惡意投訴、被炒作、個人隱私被侵犯等,公安機關要「積極維護執法權威」。

草案指出,警察按法定條件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者,警察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由其所屬公安機關按有關規定,對相關損害給予補償;公安機關不得受輿論炒作、信訪投訴等人為因素影響,不當或者變相追究警員責任,加重對警察的處理。同時,當局應當根據行為事實、情節和後果,客觀評價警察行為性質,區分執法過錯、瑕疵、意外,依法依規作出責任認定。

草案亦規定,公安機關應建立「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撫慰金」制度,規範審批和管理使用。警察所屬公安機關及其政工人事部門、警務督察部門負責人,應當出面撫慰因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到侵害的警察;如因保障不到位,導致警察執法權威受到侵害,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將被追責。

熟悉中國警方運作的美國執業律師高光俊分析說,過去幾年,中國反貪運動涉及大量公安警察,造成中國警方士氣低落,因此公安部的新規定,有為中國警方打氣的作用。再加上,最近兩年,警民衝突事件頻生,一些警員執法期間被網民曝光,受到輿論批評。前年蘭州警察毆打大學生,去年上海警察摔倒抱小孩的婦女等,都引起中國民眾的不滿,涉事警察隨後受到處分。而公安部的新規定指,公安機關不得因為輿論,對「依法執行任務」的基層警察進行處罰。

旅居美國的中國法律學者滕彪表示,中國警方違規違法行為極為嚴重和普遍,普通民眾對執法機關進行有效投訴的渠道基本不存在,而當局的新規定,無疑將雪上加霜,使得中國的警權更為擴張,民眾的權利,包括基本人權和人身權利以及言論自由的權利,都會受到更大的危害,有可能會帶來更為嚴重的社會衝突。

自由亞洲電台/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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