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盗窃甘肅落马省委常委虞海燕巨额存款 银行90后员工获刑六年

虞海燕因受贿人民币656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

【博闻社】日前,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甘肃银行临夏县支行一名周姓90后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对多名甘肃省落马高官在甘肃银行的账户进行查询。2018年初,他查询到甘肃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虞海燕的账户存款资金有500多万元,便通过微信办了一张虞海燕的假身份证。之后,他又骗取同事的授权欲将虞海燕的巨额存款占为己有,不料被同事发觉案发。因犯盗窃罪,这名90后银行员工被判刑六年,并处罚金1万元。

甘肅省委前常委、常務副省長虞海燕去年涉貪被查,今年7月受賄罪成,被判囚15年。上述90后银行员工原本与虞海燕并无关联,却因一起盗窃案,让他们出现在《周某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中。

去年12月,26歲的周某發現多名甘肅下台高官在甘肅銀行均有帳戶。翌月,他查到虞海燕的帳戶內存有491萬元,利息20多萬元。周某一時貪念下,欲將該筆錢據為己有,便從銀行系統中查到虞海燕的身份證號碼及相片,在網上辦假身份證。

今年3月12日,周某利用網辦的假身份證,在銀行假裝為虞海燕報失密碼,分別騙得同事梁某及會計主管張某授權操作。不過梁某看到張某又為周某授權時,心生疑慮,向張某匯報,張某再匯報給銀行上級。其後甘肅銀行副行長潘某向臨夏縣公安局報案。

臨夏縣人民法院指,周某欲將他人的巨額存款據為己有,且特地辦了假身份證,假裝替他人報失密碼,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法院亦指,周某假裝虞海燕報失密碼後未有及時重設密碼,只是因當時條件下未能進行,並非主動停止;而其行為被發現後,又謊稱是他人指使,並燒毀假身份證,反映他沒有主動中止犯罪,因此辯護律師所指的周某主動收手不能成立。

法官姑念他屬初犯,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且其行為屬盜竊未遂,未給客戶造成實際損失,故從輕處罰。9月10日法院一審宣判,周某盜竊罪成判處有期徒刑6年,罰款1萬元。

澎湃新闻/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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