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4村民闖村委會撕爛国旗 分別获刑8至9個月

中国刑法規定,在公共場合侮辱国旗可被判刑。

【博闻社】貴州黔南州龍里縣有4名村民,今年2月將村委會辦公室旗杆上的国旗扯下並撕毀。法院近日審理案件,認為4名被告均構成侮辱國旗罪,一審判處4人有期徒刑8至9個月。

据悉,2018年2月6日18时许,龙里县湾滩河镇鱼洞村村民因诉求得不到满足,前往鱼洞村村委会闹事。被告人杨某某、吴某甲、吴某乙、唐某某四人爬上鱼洞村村委会办公室二楼,唐某某将国旗旗杆拉向自己,与杨某某、吴某甲、吴某乙一起将国旗从旗杆上扯下后撕烂,扔到村委会院坝内。2018年2月24日,被告人唐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均构成侮辱国旗罪,一审分别判处杨某某、吴某甲、吴某乙有期徒刑九个月、唐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友评论:

毁坏国旗不对,判刑也合理。但是什么诉讼没有解决。

不管怎么样,侮辱毁坏国旗是不可取的。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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