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1至9月共处分40.6万人 立案审查占3.2%

【博闻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18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2018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59.9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17.6万件,谈话函询24.2万件次,立案46.4万件,处分40.6万人(其中党纪处分34.2万人)。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39人,厅局级干部2500余人,县处级干部1.7万人,乡科级干部6.1万人,一般干部7.5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5.1万人。

图1: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18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4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2.9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3.9%;第二种形态32.1万人次,占28.2%;第三种形态5.4万人次,占4.7%;第四种形态3.6万人次,占3.2%。

“四种形态”为: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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