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原市委书记魏民洲受贿1.1亿元被判无期 曾对整治秦岭违建别墅不力

【博闻社】2018年11月20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下称郴州中院)公开宣判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魏民洲受贿案,认定被告人魏民洲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魏民洲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7年,被告人魏民洲在担任共青团陕西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陕西省商洛市市长,中共商洛市委书记,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中共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及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和相关单位在矿产开发、土地竞拍、工程承揽、融资贷款以及他人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通过其亲属等人收受他人以及相关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783324亿元。

法院指出,魏民洲在案發前與他人串供,指使他人銷毀部分受賄所得,應從重處罰。同時他在受賄犯罪中有2000萬元屬於受賄未遂,且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贓物,在偵查階段檢舉揭發他人犯罪和提供線索,部分查證屬實,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曾对整治秦岭违建别墅不力

秦岭别墅案惊动中南海,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曾下六道指令,中纪委副书记两去陕西,可见中共对此案的重视程度。

2014年7月,时任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的魏民洲曾主持召开“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现场会”,他说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严肃纲纪,明确时限,加大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

但后来的事情十分讽刺。

到了2017年2月至4月,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陕西展开“回头看”,5月22日,魏民洲落马。

2017年8月,陕西省委公布的整改情况显示,这次巡视再次提到了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

省委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在2014年全面完成202栋违法建筑整治的基础上,扭住秦岭北麓违建整治和生态恢复不放,持续加强后续工作,近期组织开展了第三次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情况回头看。

今年5月,《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刊登了湖南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干部黄侠的文章,文章提到了这么一件事:

“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W从商人L那里要来了一套别墅,打算给母亲住,母亲对他讲‘那是别人的房子,不能住’,可他没有听老母亲的话,还是收了这套房子,所以他落马了”。

这个神秘W,就是魏民洲。

在陕西大力整治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的过程中,魏民洲的名字再次被提及。

今年11月15日,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会在西安召开。

会议强调,以魏民洲、冯新柱为反面典型,深刻汲取钱引安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5天后,魏民洲被判处无期徒刑。

北京青年报/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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