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列車出軌致18死 調查結果:限速75公里時速高达141公里

胡湘麟表示普悠瑪出軌前時速達141公里。

【博闻社】台鐵普悠瑪列車於上月21日行經宜蘭新馬站時出軌翻覆,造成18人死亡、267人受傷。台灣的行政院事後成立調查小組,周一(26日)召開記者會宣布事故初步調查結果,台交通部鐵道局長胡湘麟表示,涉事列車出軌前時速高達141公里。

調查小組報告表示,當天下午4時46分57秒起,司機員與機車調度員、台北機務段檢查員通聯(通話時間計2分09秒),嘗試排除列車異常狀況,未操作煞車把手,列車未減速進入彎道。下午4時49分27秒時,列車時速141公里,超過曲線傾覆臨界速度,列車出軌。

調查小組歸納事故原因發現,當時列車超過速限(時速75公里),以時速141公里進入半徑306公尺的新馬站彎道,致列車前進方向第1節車廂右側車輪浮起後出軌並向左側傾覆,隨後第2至8節車廂也相繼出軌。

小組表示,事故列車行進中,因主風泵異常,發生列車動力時有時無、停留軔機間歇作動的異常狀況,相關人員採取的運轉決策及應變處置,未排除異常狀況;司機員於列車行進中,同時持續通聯,嘗試排除列車異常狀況,進入新馬站彎道前未依規定減速。

又因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被隔離,且普悠瑪列車的ATP遠端監視功能未連線,導致相關防護措施均未被執行。

調查小組指出,本次事故涉及人員操作、作業程序、機械設備及組織管理等個別層面的問題,或異常湊巧同時穿過每一道防護措施的漏洞,只要問題或異常發生的當下能夠有效處置,本次事故就不會發生。

Yahoo奇摩新聞/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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