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母报仇20多年后杀3人 张扣扣一审被判死刑当庭表示上诉

庭审现场

【博闻社】因为2018年农历除夕日“一案夺三命”,将近一年后,张扣扣站在了刑事被告席上,也站在了舆论的焦点上。备受关注的陕西汉中“张扣扣复仇杀人案”于北京时间8日上午9点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下午5点多,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张扣扣判处死刑。张扣扣代理律师表示,对结果有预估,已经当庭提交刑事上诉状。

据汉中中院官方微博的庭审图文直播信息,庭审当天,公诉人共出示10部分证据,分别从案件来源、案发现场、犯罪结果、犯罪行为的客观性、犯罪行为的言辞性、被害人身份、犯罪预备、张扣扣犯罪后逃跑和投案、犯罪动机及刑事责任能力等方面证明,2018年2月15日除夕当天,张扣扣持单刃刀蓄意杀害王自新父子三人、烧毁一辆小轿车的犯罪事实。

此外,公诉机关表示,张扣扣打着“为母报仇”旗号,为宣泄情绪寻找出口。公诉人称,张扣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尸检表明,被害人王正军身中24刀,王校军身中9刀,王自新身中16刀;这49刀主要围绕被害人的胸、腹、颈部等要害部位,足见其杀人意志坚决,作案手段残忍。

公诉人称,纵观张扣扣工作生活经历,其对自身能力认识不清,遇到挫折后不从自身寻找原因,反省自身的短板和不足,没有通过改变和提高自我来适应当下的竞争环境,反而好高骛远,遇到挫折不能正确面对,张扣扣已经因其工作生活的不如意,陷入了金钱至上的错误观念,因为无法自我排解而将负面情绪完全归结于他人,陷入了更大的逻辑错误中,选择了被害人一家作为宣泄对象。

公诉人称,张扣扣其实是打着“为母报仇”的旗号,掩盖其宣泄生活不如意之实;其杀人动机的产生并非是由1996年案件引起,而是因为其自身原因,对生活现状不满,对未来失去信心,为宣泄其情绪寻找出口。法院及检察机关均对1996年案件进行了审查,均未发现任何不当之处。

公诉人还称,极端自私的个人“恩仇”,绝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借口和理由。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只是让社会处于混乱和无序的状态,必须坚决杜绝。

公诉人称,在试图去了解、探寻真相的同时,除了好奇心、同情心,更需要平和的心态、理性的认识、严谨的思考和对未知的敬畏。

对此,张扣扣坚持其个人观点,他称:“如果我妈不死我的命运也不会因此改变,所有的一切都是王家造成的,并不是我对社会不满,对工作不满。”

张扣扣的辩护人认为,张扣扣在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前科,该案有着极其的特殊性,具备民间法的某些争议元素,张扣扣应该能有生的希望,“张扣扣本质上并不是坏人,恳求法庭留给张扣扣一条生路”。

在控辩双方发表辩论意见时,张扣扣说:“我没有给社会造成危害性,我没有乱杀无辜。”

据早先媒体报道,被告人张扣扣家与被害人王自新家系邻居。1996年,张扣扣亲眼目睹了母亲被邻居王家人打死,法院最终认定,王家未成年的三儿子王正军为凶手,随后被判7年,三年后提前出狱,王家之后共赔张扣扣家9639.3元人民币。

2018年2月15日12时20分许(大年三十),张扣扣持刀将邻居王自新(男,71岁)及其长子王校军(47岁)、三儿子王正军(39岁)杀死,报了杀母之仇。王自新的二儿子王富军因为没有回家过年,没有被张扣扣遇上。2月17日,潜逃的张扣扣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之后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对1996年的妻子被杀案提起多次申诉,终被逐一驳回,最近一次驳回时间为2019年1月3日。

2019年1月8日,控辩双方在庭审中争论激烈,最终法院判处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侨报网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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