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受建築公司贿赂 巴西前總統盧拉再因受賄罪判刑超過12年

盧拉收受建築公司利益罪成。

【博闻社】巴西聯邦法院周四(7日)就前總統盧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捲入的第二宗受賄案作出裁決,判處他監禁12年11個月。

盧拉現年73歲,他涉嫌在一棟別墅的修建工程之中受賄。檢方指,一間與巴西國營石油公司有關聯的建築公司,透過出資維修一棟鄉村別墅賄賂盧拉。盧拉一方反駁指,涉事農舍是盧拉朋友擁有,但法官稱盧拉出入該處比其擁有人更頻繁,而且要求建築公司翻新,費用逾100萬雷亞爾(約182萬人民币)。盧拉最終被判刑12年11個月。

2003年上台的盧拉曾獲美國前總統奧巴馬讚揚為「世上最受歡迎的政客」,惟盧拉其後捲入貪污、洗黑錢等醜聞被判監禁,他表示指控子虛烏有。

這是盧拉捲入的第二宗受賄案。盧拉2003至2011年為巴西總統,但在卸任後,他被指曾收受一間海邊住宅,以換取政府工程合約,2017年正式被判有罪,入獄9年半。在2018年初,上訴庭維持原判,而且加刑至12年。

巴西最高法院2018年8月並裁定,盧拉因為貪污罪成,不能參加該年10月舉行的總統大選。

香港01/东网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