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原書記之子被公訴 曾干預千億礦權案審判

胡志強被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博闻社】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二(12日)通報,陝西省衞計委前黨組書記胡志強(正厅级)涉受賄罪,由西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安市中院提起公訴。胡志強前年被千億礦權案原告趙發琦實名舉報,指他買賣官職、收受賄款,曾干預其礦權案的審理。胡去年6月受查,同年底被中紀委開除黨籍及公職。

胡志强是山西人,1963年10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山西省委原书记胡富国之子。

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胡志強擔任咸陽副市長、市委副書記,陜西省政府辦公廳副秘書長,榆林市市委書記、市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權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由於涉案的金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現年55歲的胡志強是山西前省委書記胡富國之子,他起初在神華集團公司工作,從政後在陝西官場歷任要職。起訴書指,胡志強在咸陽時開始受賄,「胡是在2001年11月擔任咸陽市委常委、副市長的,此前他是神華集團公司實業開發部經理。換句話說,胡志強一步入仕途,就開始斂財了」。

發生法庭案卷宗失竊的陝西千億礦權案官司纏訟12年,前年12月終審,判原告趙發琦勝訴。趙發琦曾指,該案過程中被各方勢力干預,包括時任榆林市長胡志強。趙發琦提到,胡志強從2009年開始,在老家營建廟宇、重修祖墳和祖居,其母親出面牽頭重修老家安樂寺,大批國企老闆捐錢修寺。另外,胡志強在榆林買官賣官,對各區縣書記、縣長等職位實行明碼標價。

北京青年报/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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