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通过同性婚姻草案 陸委會︰將擬兩岸港澳同婚配套

同性恋人將可在台灣註冊結婚。

【博闻社】因應前年大法官釋法及去年公投結果,台湾行政院周四(21日)以「另立專法」形式正式推出草案,規定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根據大法官釋憲規定,法案最遲於今年5月24日起實施,如立院未能通過,同性戀者將可用現行民法結婚。

台湾媒体报道,草案规定年满18岁的同性伴侣,可以有同性婚姻关系,拥有合法财产继承权、医疗权,亦以可收养子女,双方亦必须遵守单一配偶的义务;草案避免使用「同性配偶」、「同性伴侣」等字眼。

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预期外界对同性婚姻仍有争议,但总算是一个保障同性权益的开始,期待社会能够包容及接受不同,并善对待彼此,使台湾成为相互尊重和友善的地方。

台湾的司法院在2017年裁定,现行法例未能保障同性婚姻属于违宪,要求当局在两年内修订相关法律。

而台湾在去年的公投中,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意在民法婚姻规定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伴侣的权益。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周四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一旦草案在立法院通過,陸委會會站在尊重人權角度上一視同仁,並檢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配合擬定配套措施。

东网/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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