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议会通过新版权法 谷歌:將衍生法律爭議

德国民众走上街头,抗议版权法改革。

【博闻社】歐盟就改革線上版權法已討論逾2年,歐洲議會周二(25日)就協議表決,以348票支持、274票反對、36票棄權,通過收緊版權法的議案,預料將助新聞機構及唱片公司對抗Google及Facebook等網絡巨擘。

一些人担心新版权法实施后会面临审查,甚至用上了”自由网络的死亡”这样的字眼;另一些则将改革与艺术家、作家等群体的生存空间联系起来。讨论极其激烈,而争议焦点集中在第11条和第13条(第17条)。

新法很可能会在5月底的欧洲议会选举前通过。不过,该法案还需要得到代表各成员国利益的欧盟理事会批准。

在法案完全获得批准后,各成员国将在两年时间内将其内容落实到各自国家的相关法规中。

第11条作品保护

新版权法的第11条要求,网络平台不能在没有得到相关出版商的允诺的情况下,登载作品–即便只是很短的片断。以谷歌为例,这意味着谷歌不能再像目前一样,直接在搜索引擎、谷歌新闻中显示文章的部分内容了,而是要获得出版访的同意,可能要为显示这些内容付费。

批评者说,新法对于小型出版商尤其不利。因为这些出版商更需要仰仗谷歌这样的大搜索引擎的显示,因此在与谷歌这样的网络巨头谈判时会处于弱势地位。批评者们还表示,德国自2013年起就有相关法律,然而德国出版商并没有因此获得显著的收入。这反而会限制网上内容的多样性。

不过,德国的大型出版商们对该规定持欢迎态度。

第13条(第17条)的义务与责任

第13条–在最终的法案中变为了第17条–则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网络平台须从作品上载前就展开版权保护义务。给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发许可,否则不能上传。

另外,一旦有内容被非法上传至网络平台,如果平台没有尽最大努力阻止该上传,该平台就要对侵权行为负责。对于很多网络运营商而言,这意味着要安装相关的过滤软件,以核查上传行为是否侵权。

批评者认为,这种过滤会造成一些合法内容也遭到屏蔽,例如引经据典或者旨在搞笑的山寨作品。他们认为,这会限制言论自由。在德国,各个党派都有政客支持这种说法。

抗议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數碼主管安西普對此表歡迎。反對議案的歐洲議會議員雷達則形容是網絡自由的黑暗一天。Google指新法將帶來法律爭議,損害歐洲的創意電子經濟。社交網Reddit、維基百科及色情網站Pornhub上周均呼籲用戶反對議案通過。

上周(3月21日),德语维基百科黑屏一天,抗议欧盟新版权法。按照维基的说法,修改版权法可能引发”对自由的互联网的限制”,”妨碍言论自由、艺术自由以及新闻自由”。

德国之声/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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