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荫权翻案:香港终审法院撤销其渎职案定罪及判刑

曾荫权夫妇2018年7月出庭上诉

【博闻社】关于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提出的终极上诉,终审法院五位法官星期三(6月26日)一致裁定,推翻曾荫权的定罪及判刑,日后也不会重审。

法官认为,原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就如何处理“明知故犯”的行为失当及“严重性”,给予的指引并不充足。

曾荫权与家人外游,沒有亲身到法庭,他发表声明说,对上诉结果感恩,但表示7年多的刑事调查,历时70多天的5次法庭公开审讯以及服刑,几乎耗尽他夫妇二人的积蓄。他说担心自己的案件一旦成为案例,会使公职人员日后为了避嫌而不积极参与决策,导致施政失效,故坚持上诉到底。曾荫权表示,家人同事教友与市民的支持,协助他跨越这段逆境。

曾荫权于2017年被判有罪而入狱。当时,他被指没有申报从一名地产商处租赁深圳一栋豪华公寓一事。这名地产商同时也是香港一家电台的投资人,而该电台后来在曾荫权的批准下获得执照。

现年74岁的曾荫权曾自2005年起担任特首七年,2012年退任前卷入收受利益丑闻,廉政公署调查约3年后决定提出起诉。曾荫权于2017年初被裁定其中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囚20个月。他去年7月获上诉庭减刑至12个月监禁,今年初刑满出狱。

港媒报道指,虽然曾荫权早前已服完所有刑期,但他仍就定罪提出终审上诉。控辩双方就他如果只是因判断错误而漏报利益,这是否构成行为失当的问题争辩。曾荫权的律师指,曾并非在明知自己所做属违法之下蓄意漏报,因此应判他无罪。

据报道,曾荫权在整场诉讼所涉的律师费和诉讼费估计高达逾3千万元。如今胜诉,或有望讨回部分诉讼费,但仍须待法庭决定。

据港媒报道,此前曾荫权被控罪后,多名高官及立法会议员曾写信为其求情。如今终审法院裁决撤销定罪和判刑后,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指,裁决还曾荫权一个清白。前政务司司长、全国政协常委唐英年表示”恭喜曾先生及其家人,沉冤得雪!”前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表示,终审法院裁定曾荫权”上诉得直”,他感到非常高兴。前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亦称对裁决感到开心,希望对方日后生活愉快。同为天主教徒的特首林郑月娥透过新闻稿表示,对曾荫权上诉得直感到高兴,并祝福曾荫权和曾太在主的恩典中生活愉快。

香港电台报道,曾参与撰写求情信的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说,对曾荫权获判终极”上诉得直”为他高兴,因为可以还对方清白,对曾荫权及其家人都是很重要,相信曾荫权余下的退休生活可以更愉快。何俊仁说,与曾荫权在公职上相识多年,虽然彼此政见不同,对方施政方面既有可批评之处,亦有值得支持的地方,例如在推动政改方面。他相信认识的曾荫权不是贪官,案件亦有疑点。

“香港01″报道称,曾为曾荫权撰写求情信的民主党创党主席、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表示,一直看好上诉会赢,因过往澳洲和香港的案例,都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定义应收窄,但原审庭及上诉庭都没有引用最新的案例;故他一直相信到终审庭时,法官会审视之前判决的缺失,判曾荫权”上诉得直”。对于曾荫权最终”上诉得直”,却蒙受一年牢狱之苦,李柱铭就表示,庆幸的是曾荫权是天主教徒,”宗教信仰对他支持很大”。

美国之音/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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