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之狼》製片人被指涉“一馬案”洗錢2.48億美元 被控5罪准保釋

里扎(前)獲准保釋。

【博闻社】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涉及一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的洗錢案,其繼子、好萊塢電影《華爾街之狼》製片人之一的里扎(Riza Aziz),周五(5日)被馬國檢方控以5項洗錢罪,涉款達10.2億令吉(約2.48億美元)。里扎否認所有控罪,法院批准里扎以100萬令吉保釋,並要求他交出護照。

里扎是好萊塢電影製作人,也是前總理納吉布的夫人羅斯瑪的兒子。自此他涉及的案件則是在過去數年中引爆馬來西亞政壇,並最終導致納吉布敗選下台,並接受調查的“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舞案。“一馬發展基金”是納吉布在2009年上台後成立的一個國家戰略發展基金,其初衷是為了把馬拉西亞發展成為東南亞及亞洲的又一金融中心。然而,經過《華爾街日報》記者的深入調查,“一馬發展基金”被指在向外國銀行借貸和操控中存在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其所持有的巨額資金也出現了巨幅虧空和下落不明。美國檢察機關指認這一國家投資基金超過45億美元的公款遭政府官員和密謀者挪用。2018年7月至今,納吉布受到背信、濫用職權和洗錢等累計40多項指控。吉隆坡高等法院並於2019年4月開始審理納吉布貪腐案,而他本人則否認有罪。

此外,涉及這一價值數十億美元案件的操盤人,及與里扎持有良好個人和合作關係的劉特佐等至今仍然在逃。經調查,馬來西亞檢方指控里扎涉嫌以美國紅岩電影公司持有人和聯合創始人的身份,從通緝犯劉特佐的Good Star有限公司獲取過五筆來自“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的資金。而里扎的紅岩電影公司則正是2013年上映的,描繪美國華爾街金融圈亂象的電影《華爾街之狼》的製片方。該電影曾在第86屆奧斯卡獎中獲得5項提名。據“透視大馬”的報道稱,控狀顯示,里扎在2011年至2012年間,分五次接受了總額2.48億美元(約17億人民幣)的非法資金。而在該片上映期間,他也多次與劉特佐和主演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等出面為影片宣傳站台。

里扎觸犯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令吉及監禁5年。納吉布的一對子女5日早陪同里扎抵達法庭,以行動支持同母異父的哥哥。法庭則決定此案在下月9日過堂。

負責審理該案的高庭法官羅茲娜允許里扎現已以100萬令吉(約合24萬美元)、2名大馬公民為擔保人及沒收國際護照禁止出國的條件保釋,直至案件裁決。法官也擇定案件將於8月9日過堂。據悉,“一馬發展公司”因被指洗錢和貪腐,目前至少在六個國家遭到調查。該基金也已宣告破產。

法广/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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