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当街掌掴老师获刑1年半 河南男子当庭表示上诉

常仁尧坐上一审被告席

【博闻社】受社会关注的“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7月10日上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常仁尧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当庭表示上诉。

2018年,一起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事件,将河南男子常仁尧卷入了舆论漩涡。视频中,男子自称曾与此事件中的另一名当事人——20年前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张林(化名)有过节。画面中,常仁尧挥手打向张林,张林除了数次道歉和抚摸其臂膀示好外并未还手。

随后,常仁尧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常仁尧的辩护人付建告诉记者,此案曾于今年3月12日被检方退回警方补充侦查。6月12日,“殴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一审庭审时,被告人常仁尧的两名辩护人为他做了无罪辩护,主张“系普通治安案件,不涉及寻衅滋事”。常仁尧当庭向当事教师张林致歉,并表示愿意提供经济补偿,此后会多做公益,弥补自己的过错。

常仁尧已在看守所被羁押203天。进入法庭前,常仁尧的妻子洪女士告诉记者,家人最希望的结果是“可以当庭释放”。前几日,央视新闻播出了6月12日第一次庭审时的画面,洪女士看到画面中的丈夫后表示,“他瘦了很多,人也很憔悴,非常心疼。”

10日上午,此案在栾川县法院开庭宣判,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常仁尧获刑一年六个月,当庭表示上诉。

常仁尧的父亲常天长在宣判前告诉中新网记者,从案发至今,一家人曾多次尝试与张老师取得联系,希望达成和解,但对方从未回应。常天长表示,儿子已对殴打张老师的行文悔过并道歉,但张老师对自己曾体罚儿子的行为,至今也未作出任何说明与道歉。

常天长表示,若儿子一审判决被追究刑事责任,则将对老师曾体罚儿子的行为进行追诉。

然而,由于张老师体罚常仁尧的行为发生在20年前,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已超过了追诉期限,这种情况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经同意才可追诉。

新京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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