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向中國遣返逃犯之法律及道德困境

【博聞社綜合】本社日前曾多次報導令計劃之弟令完成藏匿美國之相關消息。習近平即將赴美,遣返逃犯或納入美中領導人討論範圍。在美中無引渡條約的情況下,美國針對上述問題如何應對,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柯恩,Jerome A. Cohen)提出看法。他於《紐約時報》撰文指出,支持習近平的反腐運動,但指出美國及大多民主國家皆未與中國簽訂引渡條約之原因在於,在天安門事件發生26年後,中國刑事司法制度仍未達法律正當程序之國際最低標準,並呼籲中國進行真正的司法改革。

孔傑榮呼籲中共進行真正的司法改革。(照片:網路)
孔傑榮呼籲中共進行真正的司法改革。(照片:網路)

孔傑榮指出,習近平掌權以來,儘管時常提及「依法治國」,但事實上,中國司法一直朝錯誤方向前進。全世界都知道中共刻正對中國人權及刑事辯護律師的襲擊,而多數中國法律改革者長久以來「不得不從完善法條的角度獲得自我滿足,而無力操心法條無法得到實施的現實。」

孔傑榮認為,在中國,「並非實務操作逐漸向立法靠攏,而是立法被修改以適應實務操作。」人大目前推動一系列的立法議程,目的是「確保中國成為一個事實上由警察和其他國內安保勢力把持的軍事要塞」。據此,新的《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草案)》、《反恐怖主義法(草案)》和《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等均旨在切斷與西方組織的交流,這些西方組織傳播憲政、獨立法官和不受拘束的刑事辯護律師等「敵對」概念。任何妄想在法院積極防禦的律師都可能被判處長達3年的有期徒刑,就此終結其職業生涯。此外,為進一步限制刑事辯護律師,「司法部一直主導着規制律師在法庭內外行為的法律職業倫理規範的修訂工作。」

更令人憂心的是,中國的刑事辯護律師及其家屬「在個案中經常遭到綁架、酷刑、非法拘禁、逮捕和起訴、失業、被吊銷律師執業執照和其他形式的恐嚇。」最近幾周,甚至同時在中國多個城市,針對數百名維權律師及其工作人員肆無忌憚的攻擊,無論其是否涉及爭議性案件,這與以往截然不同。

據此,美國政府只能仔細審查中國提出的每件個案,看嫌疑人是否疑似違反美國移民、財務等法律,然後與嫌疑人、其辯護律師及中國官員開始討論能就該個案找到解決方案。孔傑榮指出,這種非正式的討論必然不透明、秘密且複雜,並舉一件3名前中國銀行員工所涉案件為例。3人被指控於十多年前攜5億美元巨款潛逃美國,當時面臨的選擇是,回中國接受死刑以外的任何有期徒刑,或留在美國面臨起訴,因違反聯邦法律而面臨更長刑期。其中一位選擇立即返國,並在中國監獄服刑12年,另外兩位則決定留在美國,拒絕認罪,最後被陪審團判處20以上有期徒刑,未來仍可能被遣返。

孔傑榮指出,「目前主要做法是,將那些被認定在進入美國時違反美國移民法的嫌疑人驅逐出境或者遣返。」但這亦引發關於人權的擔憂,若某國存在刑求、不公平審判等問題,則人權顧慮或阻礙嫌疑人遣返。

今年3月,繼「獵狐行動」,中國啟動「天網行動」,要求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這3國政府加大協助力度,以便遣返通緝令名單上的外逃嫌疑人。

孔傑榮指出,「儘管中美兩國法律體制大相徑庭,但是美國政府似乎正努力地在美國法律體制所允許的範圍內盡量回應中方的要求」尤其近幾年來,「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定期進行會晤協商。」今年3月,美國國土安全部和中國公安部達成一項協議,儘管協議內容簡介已公開,但要獲取協議全文,須根據美國《信息自由法》提起要求政府披露相關信息的訴訟。

孔傑榮表示,美國國務院明確聲明,美國不會強迫任何外國人返回一個無法提供公正審判的國家。但美國不願成為外國犯罪分子的藏身天堂,惟亦不願人權受侵犯。據此,孔傑榮呼籲,「是時候輪到中國從根本上改進它的刑事司法制度了,中國需要達到其在1998年簽署但至今未批准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標準,履行其已作出的其他國際人權承諾,例如遵守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孔傑榮(柯恩,Jerome A. Cohen),現為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美國對外關係委員會亞洲研究兼任資深研究員。畢生致力提倡人權,除關注中國司法改革外,亦積極推動釋放政治犯。2012年,他協助逃離軟禁的中國維權運動人士陳光誠至美國紐約大學就讀。孔傑榮在台灣的影響力相當大,總統馬英九在哈佛大學就讀時是他的學生。

 

資料來源:紐約時報、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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