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是否力行官員財產公示 學界解讀分歧
|【博聞社綜合】習近平於正式赴美訪問前(22日)接受《華爾街日報》採訪,針對記者提問「中國是否會推動公開官員財產」,習表示中國六年前即已規定將「官員財產」及「收入」歸入個人報告事項,每年定期抽查核實。惟有分析者指出,習近平刻意避開「社會公眾」群體,意將不會施行「財產公示」。亦有評論指出,習近平尚需時間以付諸實行。
人大退休教授張同新對習此番答覆表示,此為中共對群眾「反腐倡廉」呼聲之回應,表示中國當局已準備推動官員財產公示。張指出:「習近平先生接受美國記者採訪的時候談到這種狀況,正是現在出臺政府黨政官員個人財產申報制度的條例的過程當中,正在進行當中。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就能看到具體的辦法。」
惟香港《開放》雜誌編輯蔡詠梅對「官員財產公示」並不樂觀。蔡認為,即便實行,恐將流於形式。蔡指出:「因為要是習近平抓的緊呢,可能會做一點過場;如果抓的不緊呢,可能這個最後就會不了了之……所以我覺得習近平也知道這個是做不到……因為幾乎是所有的官員都在貪,只是貪污的程度不一樣。而且有的貪基本上是一種潛規則,是合法化的狀況。就是說,都不屬於黨紀可以懲罰的東西了。」
據悉,中國於2009年即進行過「官員財產公開試點」,於十八屆三中全會亦首次提出「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惟「新提任領導幹部」對象為何及如何定義,中共並未進一步闡述。
據中媒報導,去年近40個省市地區進行「官員財產公示」,惟無媒體報導試點官員含何等級別。中媒調查發現,半數試點地區僅為「曇花一現」,試點或因人走政息、遇阻、財產難以核實及上級指示而喊停。
蔡編輯進一步指出,習近平的回答意味「黨員幹部向黨彙報、向領導彙報」,張教授則認為,習近平所指涉對象應包括社會公眾。
張指出:「(習)既然要辦了,在財產公開制度實行以後,自然會把查到的情況用不同的方式向民眾公開。因為中國的情況跟美國的情況還不一樣,對它總要有一個程式,有一個過程……要接受群眾的監督,必然要群眾知情。不知情你怎麼能夠監督阿?但是不能一下子全展開,它得有個程式,它得有個具體辦法。」
前《北京之春》主筆胡平認為,中國政府應先確保新聞自由,否則財產公示恐難獲應有監督。
胡指出:「公佈官員財產這個問題,要真正落實它必須要和其他的一些措施配套。那當然首先是要有新聞的自由,要有獨立的媒體。你這個都沒有的話,那即便加以公佈,也不會有任何公信力。而且事實上它也一定也就是虛假的。」
蔡編輯亦以周永康、徐才厚等貪腐官員為例,指中共公佈之貪腐數額比民間傳言縮水許多,故習讓官員財產「攤在陽光下」之可能性極低。張教授則持反對意見,其表示,蔡編輯僅指出「一實際情況」惟「缺乏遠見」,張認為,真正實行官員財產公示係「可預見的」。
據報導,中國「新公民運動」的四名成員丁家喜、趙常青、李蔚和張寶成去年曾因要求官員公開財產而遭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最高刑期三年。此前,海澱法院亦以同樣罪名判處許志永四年徒刑,袁冬遭判一年半。
資料來源: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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