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是否力行官員財產公示 學界解讀分歧 

【博聞社綜合】習近平於正式赴美訪問前(22日)接受《華爾街日報》採訪,針對記者提問「中國是否會推動公開官員財產」,習表示中國六年前即已規定將「官員財產」及「收入」歸入個人報告事項,每年定期抽查核實。惟有分析者指出,習近平刻意避開「社會公眾」群體,意將不會施行「財產公示」。亦有評論指出,習近平尚需時間以付諸實行。

Chinese President Xi Jinping and First Lady Peng Liyuan arrive at Paine Field in Everett, Washington, September 22, 2015. Chinese President Xi Jinping will meet U.S. tech titans and tour Boeing Co's biggest factory and Microsoft Corp's sprawling campus near Seattle this week as he kicks off a U.S. visit that also includes a black-tie state dinner at the White House hosted by President Barack Obama.  REUTERS/David Ryder
習近平訪美前夕接受《華爾街日報》採訪表示中國早已於6年前規定
將「官員財產」及「收入」歸入個人報告事項(照片:網路)

人大退休教授張同新對習此番答覆表示,此為中共對群眾「反腐倡廉」呼聲之回應,表示中國當局已準備推動官員財產公示。張指出:「習近平先生接受美國記者採訪的時候談到這種狀況,正是現在出臺政府黨政官員個人財產申報制度的條例的過程當中,正在進行當中。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就能看到具體的辦法。」

惟香港《開放》雜誌編輯蔡詠梅對「官員財產公示」並不樂觀。蔡認為,即便實行,恐將流於形式。蔡指出:「因為要是習近平抓的緊呢,可能會做一點過場;如果抓的不緊呢,可能這個最後就會不了了之……所以我覺得習近平也知道這個是做不到……因為幾乎是所有的官員都在貪,只是貪污的程度不一樣。而且有的貪基本上是一種潛規則,是合法化的狀況。就是說,都不屬於黨紀可以懲罰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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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開放》雜誌編輯蔡詠梅不認為習將會
徹底執行「官員財產公示」(照片:網路)

據悉,中國於2009年即進行過「官員財產公開試點」,於十八屆三中全會亦首次提出「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惟「新提任領導幹部」對象為何及如何定義,中共並未進一步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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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網路)人大退休教授張同新認為習終將施行
「官員財產公示」,惟尚需時間

據中媒報導,去年近40個省市地區進行「官員財產公示」,惟無媒體報導試點官員含何等級別。中媒調查發現,半數試點地區僅為「曇花一現」,試點或因人走政息、遇阻、財產難以核實及上級指示而喊停。

蔡編輯進一步指出,習近平的回答意味「黨員幹部向黨彙報、向領導彙報」,張教授則認為,習近平所指涉對象應包括社會公眾。

張指出:「(習)既然要辦了,在財產公開制度實行以後,自然會把查到的情況用不同的方式向民眾公開。因為中國的情況跟美國的情況還不一樣,對它總要有一個程式,有一個過程……要接受群眾的監督,必然要群眾知情。不知情你怎麼能夠監督阿?但是不能一下子全展開,它得有個程式,它得有個具體辦法。」

前《北京之春》主筆胡平認為,中國政府應先確保新聞自由,否則財產公示恐難獲應有監督。

胡指出:「公佈官員財產這個問題,要真正落實它必須要和其他的一些措施配套。那當然首先是要有新聞的自由,要有獨立的媒體。你這個都沒有的話,那即便加以公佈,也不會有任何公信力。而且事實上它也一定也就是虛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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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民運動」成員因公開呼籲官員
公佈財產而遭判刑(照片:網路)

蔡編輯亦以周永康、徐才厚等貪腐官員為例,指中共公佈之貪腐數額比民間傳言縮水許多,故習讓官員財產「攤在陽光下」之可能性極低。張教授則持反對意見,其表示,蔡編輯僅指出「一實際情況」惟「缺乏遠見」,張認為,真正實行官員財產公示係「可預見的」。

據報導,中國「新公民運動」的四名成員丁家喜、趙常青、李蔚和張寶成去年曾因要求官員公開財產而遭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最高刑期三年。此前,海澱法院亦以同樣罪名判處許志永四年徒刑,袁冬遭判一年半。

資料來源: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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