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还款义务 王思聪房产汽车存款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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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11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北京市二中院召开的执行主题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

“截止到目前,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故我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北京市二中院新闻办负责人说。

据介绍,目前,王思聪已依照法院发出的财产申报令,向北京市二中院申报财产。另外,当事人反馈双方就涉案债权履行正在协商中。

“下一步,我院会依法核实被执行人王思聪申报财产情况,并结合双方协商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适时采取相关措施。”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此前,王思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后取消。

相关文件显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0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11月4日,王思聪被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从执行信息来看,执行标的为151437840元,也就意味着被执行人须支付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共约1.51亿元给申请执行人。

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之前,11月20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刚刚取消了王思聪的限制消费令。

红星新闻/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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