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吸毒” 7年警方道歉 武汉女子仍名列涉毒人员信息库

目前,当事人已起诉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

【博闻社】过去7年,武汉市民佘洪燕的个人身份信息一直在公安部门的全国涉毒人员信息库里,作为“涉毒人员”,她面临着出行、住宿等多方面的限制。问题是,她从来就没有吸过毒。11月21日,佘洪燕收到了湖南省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发来的证明她并非吸毒者的书面材料,以及该局向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提交的《关于恢复佘洪燕机动车驾驶证的函》。

“被代表”“被自愿”“被自杀”“被失踪”“被拥有”……现在又有了“被吸毒”。佘洪燕至今从未吸食过毒品,然而从2012年起,她却在“有吸毒史”的身份背景下数次在酒店被警察带走、驾驶证被注销、几度询问派出所寻求解决。她对记者说,她因为“背负吸毒史”很多时候不敢使用身份证,“觉得自己永远都是一个犯人了,心里产生了很大的压力”。七年“被吸毒”对佘洪燕“造成严重的精神和经济损失”。11月5日,她将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起诉至法院。

21日,佘洪燕告诉记者,报道发出后,鹤城分局派代表于11月15日赶赴武汉,当面向她道歉,承诺将问题上报至湖南省公安厅和公安部,争取在短时间内将她的信息从涉毒人员信息库里彻底删除。鹤城分局的代表还表示,愿意对她的精神和经济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在11月18日开具的上述两份文件中,鹤城分局表示,该局下辖的迎丰派出所2009年办理一起吸毒案件,由于一名吸毒人员冒用佘洪燕身份,派出所误将佘洪燕的身份信息录入涉毒人员信息库。2013年,根据佘洪燕反映的情况,该局曾向上呈报,希望删除相关信息。但鹤城分局并未解释,为何佘洪燕的身份信息在她申诉多年后,仍迟迟未从涉毒人员信息库中删除。

据佘洪燕介绍,她21日还接到武汉市公安局的电话,得知公安部已在关注此事。

佘洪燕告诉记者,她并未从法院撤诉,因为她的身份信息迄今仍未从涉毒人员信息库中删除。“我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恢复名誉。追责我还是要追,民警当时为什么录入错误,他们办事不作为的这个责任,我一定要追到底。”

中国青年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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