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小学生被女同学父亲刺死案:嫌犯一审被判死刑不上诉

宣判现场

【博闻社】据江西法院消息,2019年11月29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王某建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王某建的女儿何某某(2010年8月生)与被害人刘某某(2010年2月生,殁年9岁)系上饶市第五小学三年级(1)班的同桌同学。

5月10日,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发布通报称,2019年5月10日9时16分许,该局接到报警称,上饶市第五小学内发生持刀伤人案件。

接到警情后,辖区水南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初步查明,嫌疑人王某建(信州区人,男,41岁)系该校学生家长,因其小孩与受害学生刘某宸发生纠纷,持刀将刘某宸刺伤,后经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嫌疑人王某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饶中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建不能正确对待、处理女儿与同龄同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主观认为女儿遭受被害人刘某某欺负,产生报复杀人之念,持刀将年仅9岁的被害人刘某某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被告人王某建故意杀人犯罪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及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 又没有取得被害方的谅解,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江西上饶法院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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