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6313萬 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获刑14年

錢引安(中)被判刑

【博闻社】2019年12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受贿案,对被告人钱引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钱引安受贿所得赃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钱引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钱引安利用担任陕西省长安县人民政府县长、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长安区委书记、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书记、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宝鸡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推进、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313万余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钱引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钱引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及其孳息,对查办其他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4月29日,錢引安被雙開,官方通報指出錢「一再拒絕接受組織教育幫助和挽救,拒不交代問題,對抗組織審查」措辭十分嚴厲,也較為罕見。

2017年5月,錢引安任陝西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當時的省委書記是婁勤儉,婁勤儉現在擔任江蘇省委書記。

有內地傳媒報道,此前被國家主席習近平六次下令整改的秦嶺別墅案,西安長安區亦是範圍之內,且恰巧事發之時正正是錢引安主政長安區之際。當地政府相關人士更透露,錢引安被查就是與秦嶺別墅案有關。

新华社/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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