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崔顺实干政案终审获刑18年 罚款1.2亿人民币

【博闻社】韩国前總統朴槿惠“閨蜜門”一案核心人物崔順實涉嫌收受贿赂等“亲信干政”,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11日最終裁定駁回崔順實上訴,維持重審判決,崔順實被判刑18年,罰款200億韓元(约合1.2亿元人民币)。崔順實在2016年11月被檢方起訴後,歷經3年又7個月,法院做出親信干政案的最終審判。

《韓聯社》 報導,崔順實以肩傷赴醫院就診為由,並無出席法院終審。

现年64岁的崔顺实,遭到18项罪名的指控,包括收受贿赂、滥用权力、欺诈未遂、强迫、强迫未遂等。

具体罪名包括:涉嫌与朴槿惠、青瓦台前首席秘书安钟范共谋,强迫50多家大企业向崔顺实控制的两家基金会捐款774亿韩元;涉嫌与朴槿惠共谋,向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索要巨额资金,用于赞助女儿的马术活动等。

2018年8月,崔顺实“亲信干政”案二审获刑20年,罚款200亿韩元,追缴70亿韩元。

不过,2019年8月,韩国最高法院对“亲信干政”案作出终审宣判,撤销二审法院对涉案人崔顺实所作的判决,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2020年2月14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对“亲信干政”案作出重申宣判,崔顺实获刑18年,罚款200亿韩元(约合1.2亿元人民币),追缴63亿韩元(约合3717万元人民币)。

在整個審判過程中,崔順實均表示無罪,認為所有指控都是在輿論壓力下捏造的。

海外网/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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