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提出的5大DQ理由 黄之锋等12人被取消香港立法会参选资格

【博闻社】香港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將於31日截止,据港媒30日报道,12名民主派立法会选举参选人被裁定提名无效,其中包括黄之锋、杨岳桥等。港府随后发新闻稿解释DQ(取消参选资格)原因,并称不排除有更多人被DQ。

据”香港01″等媒体报道,多名报名参加今年9月立法会选举的本土派人士周四(9月30日)收到通知,被DQ(取消参选资格)。其中包括港岛区的袁嘉蔚、梁晃维、郑达鸿(公民党)、郑锦满(热血公民);九龙东的黄之锋;新界东的刘頴匡、何桂蓝、杨岳桥(公民党);新界西的郭家麒(公民党);超区的岑敖晖;法律界的郭荣铿(公民党);会计界的梁继昌(专业议政),总共12人。

报道称,报名参选港岛区的中西区区议员梁晃维表示,收到选举主任黄智华消息,指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规例》,通知其提名无效。

这一发展并非没有前兆。上周,这些民主派参选人已经先后收到选举主任信件,要求其交代对国安法丶外国制裁丶港独等立场,被外界视作为DQ铺路。

港府很快也在周四发出新闻稿,解释大规模DQ原因,称”特区政府支持选举主任就若干立法会换届选举获提名人士提名无效的决定”,并称,选举主任在裁定是否有效时”核心问题是该人士是否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该12名获提名人士因不符合《立法会条例》规定,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无效”。新闻稿也表示,审核还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DQ。

政府提出的5大DQ理據:

1 支持香港獨立、以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

2 進行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事務。

3 原則上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及將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並在香港公布實施。

4 表明意圖在確保於立法會佔多數後,行使議員權力無差別地否決任何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任命、撥款申請及財政預算案,以迫使政府接受若干政治要求。

5 拒絕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區行使主權,及香港特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的憲制地位等行為的人士,不可能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

黄之锋在推特上证实了自己被DQ的消息。他表示,其被DQ的理由是他将《港区国安法》描述为“恶法”。

公民黨傍晚召開記者會回應指,該黨6名已報名的參選人中,有4人已收到選舉主任來信取消參選資格,指不接納他們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所用理據如出一轍,相信其餘兩名仍未被取消資格的參選人的命運一樣,批評做法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香港中联办发表声明称,对选举主任依法决定部分人士参选立法会的提名无效,表示坚决支持,认为有关决定是严格根据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香港选举法律办事,理据充足,合法合规。

德国之声、东网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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