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遭羁押9778天后无罪释放

【博闻社】8月4日16时许,江西高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杀童案,宣告张玉环无罪。53岁的张玉环在26年前被指控杀害同村两名男童,被法院判处“死缓”,失去自由已达9778天。此次无罪判决后,张玉环成为国内已知被关押时间最长的无罪释放当事人。

4日,张玉环回到进贤县老家和亲人团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在狱中的头等大事是写申诉状,曾利用节假日写过数百份申诉材料。张玉环表示,以前在狱中会非常关注其他案件平反的消息,特别感谢国家相关政策逐渐完善后还自己清白。张玉环还称自己曾遭到过6天6夜的刑讯逼供,放狼狗咬他,希望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张玉环是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宫圳村委会镇头岭张家村村民,今年53岁。1993年12月,时年26岁的张玉环被指控杀害同村两名男童。

1993年10月24日,案发当天,张家村6岁的张某荣和4岁的张某伟忽然失踪。第二天,两名男童的尸体在下马塘水库内被发现。

据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院对该案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显示,经审理查明,1993年10月24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张玉环用板车拖禾草回家,见同村村民6岁的张某荣和4岁的张某伟在其屋檐下玩,将阶檐上的土往下面扒,即上前对张某荣脸部打了二巴掌。张某荣被打即用手乱抓,将张玉环的左手背部和食指根部抓破并流血。

判决书称,被告人张玉环心中气愤,顿起杀人恶念,先后将两名男童杀害,并将两具尸体抛入下马塘水库中。当年的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死者张某荣、张某伟均为死后抛尸入水,死者张某荣系绳套勒致下颏压迫颈前窒息死亡;死者张某伟系扼压颈部窒息死亡。

1995年1月,张玉环因故意杀人罪,被南昌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裁定南昌中院重审此案。

2001年,南昌市中院对张玉环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

多年来,张玉环及其家人、代理人持续申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其无罪。2019年3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该案,并定于今年7月9日上午9点公开开庭审理。

在庭审现场,江西省检察院出庭公诉人向法院提出,张玉环故意杀人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依法改判张玉环无罪。法院决定择期宣判。

8月4日下午4点,江西省高院公开开庭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法官表示,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张玉环犯罪,其此前的有罪供述真实性存疑不能作为合法证据,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定其为无罪。

张玉环没有出现在江西省高院第四审判庭,在南昌监狱通过直播屏幕听完了宣判结果。

至此,张玉环失去自由已达9778天,成为国内已知被关押时间最长的无罪释放当事人。

4日宣判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张玉环代理律师尚满庆表示,将帮助申请约700万国家赔偿。

“张玉环案”真凶未归案,被害人父母:想念孩子,想要破案

8月5日,被害人张某伟的父母对界面新闻表示,对于张玉环被改判无罪的事情,他们是4日晚上回到家里看到手机视频才知道。“心里觉得难受,我昨天晚上一晚都没睡。”张某伟的母亲刘荷花说,该案开庭宣判并未通知他们。

张某伟的父母称,张某伟是他们的大儿子,1993年案发的那天,因为直到中午也没见到孩子回家吃饭,他们才发现孩子不见了,他们到处去找孩子但没找到,第二天便在水库里发现了孩子的遗体。自从儿子出事以后,刘荷花全家人就搬离了张家村,到外面工作。

“这些年来,我们还是会想起这个儿子,妻子为了这件事情,睡眠一直不好。”张某伟的父亲说,当年张某伟遇害后,他们便与张玉环家没有了联系,后来他们又生育了两个孩子。

直到现在,张某伟的父母依然会想起26年前遇害的儿子,“我们什么也做不了,相隔时间太长了,我肯定想要他们破案,但破不了案,也没办法。”刘荷花说。

新京报/中国网/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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