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认定自首从宽处罚 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获刑7年

【博闻社】1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秦光荣受贿案,对被告人秦光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对秦光荣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秦光荣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秦光荣受贿案一审宣判,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秦光荣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个投案自首的原省部级官员,国家监委对秦光荣提出了从宽处罚的建议,检察机关对秦光荣构成自首、可以减轻处罚的意见予以认可。秦光荣利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达2389万余元,被判了7年有期徒刑,从宽幅度出乎一些人意料。

秦光荣出生于1950年12月,早年长期在家乡湖南工作,后调任云南省委常委,相继兼任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常务副省长等职,2007年1月升任省长,2011年8月接任省委书记,2014年11月改赴全国人大任职。

2019年4月6日,秦光荣主动投案,成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个投案自首的原省部级一把手。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次年9月在成都中院受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期间,秦光荣利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股权转让、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

2000年至2018年期间,秦光荣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89万余元。

国家监委对秦光荣提出了从宽处罚的建议,检察机关对秦光荣构成自首、可以减轻处罚的意见予以认可。

成都中院认为,秦光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秦光荣具有自首情节,受贿款物已全部追缴,认罪悔罪,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秦光荣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2020年1月,央视专题片《国家监察》披露了秦光荣的部分案情:从湖南到云南,其身边环伺着一群商人老板,围猎与甘于被围猎交织,为了经济利益而相互勾结的政商圈子就此形成。

秦光荣生活上贪图享受,爱慕虚荣。其在北京通州的别墅面积约1200平方米,还在老家永州修建“秦家大院”,主体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飞檐翘角、奢华气派。

对自己的问题,秦光荣自我反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下梁不正倒下来,所以家里面接连出了大问题,老伴收取红包礼金数额都很大,儿子也是违纪违法胆大妄为,经济上出了问题。”

2018年底,秦光荣唯一的儿子秦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这促成了其投案自首。他说:“当时对我来说也非常痛苦,也感到紧张。痛苦是儿子他要接受调查,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紧张的也是怕自己一些问题要暴露出来。当时说这个问题的时候很纠结的,最后还是作出了一个重大的选择,主动找组织说清问题。”

长安街知事等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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