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居民李霖发布涉新疆信息被判“煽颠罪” 入狱三年仍戴脚镣

据“民生观察”日前披露,因发布涉新疆信息遭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刑的沈阳居民李霖,目前已在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关押3年整,但仍遭受戴脚镣酷刑。

2018年2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辽宁沈阳的电力软件工程师李霖来新疆乌鲁木齐市探亲过春节,他按以往半年内在推特上写日记的形式发了5条涉及新疆现状的信息:

第1条叙述了当地的安检现状。
第2条叙述当地网络不好使用。
第3条叙述清真标志下架现状,配有2张被去掉“清真”二字和标识的图片。
第4条叙述当地街头众多警务站现状并转述了别人的评论,还配有一个街口有二个警务站的1个小视频。
第5条讲述对当地干部一对一扶贫和结亲政策的看法。

同年的2月20日,李霖突然被警察持枪带走。他们抓人、搜查、拿物,不出示任何证件,不办理任何手续。

2018年2月21日当地公安分局认定李霖发的那5条信息是造谣,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给以1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2018年3月3日10天行政拘留期满,警方又认定那5条信息涉嫌“煽动民族分裂、民族歧视罪”直接将李霖转刑事拘留。

2018年8月10日李霖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

2018年12月5日李霖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

据报道,李霖的母亲李新华得知李霖在狱中3年仍然戴着脚镣的消息后,于2月10日致电看守所,请求解除李霖的脚镣。但管教干部回应说,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条例规定,这类案件的犯人一直要戴着脚镣。而据李新华反映,儿子李霖被冤判4年,是遭到新疆当地公检法办案人员的联合造假构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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