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分裂国家”罪 新疆两名维吾尔前高官被判死缓


【博闻社】据新华社等中国官方媒体报道,本周二(4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开披露”两名被判死缓的前政府官员的“犯罪事实”。这两人是原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希尔扎提·巴吾东(Shirzat Bawudun)和原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沙塔尔·沙吾提(Sattar Sawut)。

报道称,巴吾东“以党员领导干部身份为掩护,长期策划实施分裂国家活动,投靠“东伊运”组织,出卖国家和人民利益,并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情报“,是长期隐藏在重点职位上的“两面人”。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浪涛称,希尔扎提·巴吾东“唆使、支持、纵容分裂分子、宗教极端分子,公开宣扬宗教极端和民族分裂思想”, “并主动或者通过境内分裂分子勾结境外分裂势力,以达到分裂新疆的目的”。

报道称,2015年,巴吾东被“东伊运”组织确定为新疆“独立建国”后的领导人选。

“东伊运”(ETIM)曾被美国和联合国列为恐怖主义组织。但美国去年已将该组织从恐怖组织名单上除名,原因是“已不存在可信依据表明该组织仍然存在”。

法院以分裂国家、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参加恐怖组织、受贿等共10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巴吾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72岁的沙塔尔·沙吾提自教育系统,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原中共党组书记和厅长。据中国官媒介绍,他是在2017年以“涉嫌受贿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但他也被指控煽动祖国分裂,借教材改革之机,策划组织了一个教材编审体系,在教材中植入“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以及“民族分裂”的思想。据中国官媒的报道,这个教材在全疆使用长达12年,严重“毒害”了维吾尔学生的思想。

法院认定,新疆2003版和2009版中小学维吾尔语教材中,含有上述内容的“问题课文”共计84篇。而在这些宣扬“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思想的教材的影响下,一些人走上极端化道路,甚至日后参与暴力、恐怖活动,包括2009年的乌鲁木齐骚乱以及2014年的乌鲁木齐火车站爆炸案。

沙吾提以分裂国家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新华社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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