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省级官员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在昨日闭幕的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中,两名省部级官员被撤销委员职务。

会议通过关于免去韩志然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追认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次主席会议作出的关于撤销颜世元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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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呼和浩特原市委书记韩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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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统战部原部长颜世元

在韩志然转任自治区政协前,有近3个月的“空窗期”,官方简历中,写着“待安排”。在“待安排”之前,他在呼和浩特市委书记的职位上干了整整7年零3个月。

颜世元与2014年12月落马的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履历有重合,曾长期是王敏的直接下属。在此之前的6月初,据齐鲁网消息,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称,枣庄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颜世元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颜世元的代表资格终止。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已经通过的决议,可以撤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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