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卫将国药新冠疫苗列入“紧急使用清单” 中方:践行疫苗公共产品理念

【博闻社】世界卫生组织决定批准中国国药集团生产的新冠疫苗用于紧急用途。世卫组织在周五宣布,让中国国药集团的新冠疫苗成为世卫组织所列出的第六个被列入紧急使用授权。

针对新冠疫情,世卫组织早先列入紧急使用清单的疫苗包括辉瑞/生物技术疫苗(2020年12月30日),分别由韩国SKBio公司和印度血清研究所生产的阿斯利康/牛津疫苗(2021年2月15日),美国强生疫苗(2021年3月12日),以及美国莫德纳疫苗(2021年4月30日)。

世界卫生组织表示,这将扩大COVAX可以购买的新冠疫苗的种类。同时世卫组织免疫战略咨询专家组(SAGE)已审查了可用疫苗的数据,并建议将其用于18岁及以上的成年人,并采用两剂方案。

根据法新社的统计,国药疫苗已经在全球42个地区使用,仅次于阿斯利康(166),辉瑞-BioNTech(94)和Moderna(46)。

除中国外,国药疫苗还在阿尔及利亚、喀麦隆、埃及、匈牙利、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秘鲁、阿联酋、塞尔维亚…等国使用。

世卫组织表示,国药疫苗(SARS-CoV-2)是一种灭活疫苗。其简单的存储要求使其非常适合于资源匮乏的环境。这也是首款疫苗瓶带有监测标签的疫苗,疫苗瓶上的小标签会随着疫苗暴露于热环境而变色,让卫生工作者知道疫苗是否可以安全使用。

与此同时,世卫组织免疫战略咨询专家组也已完成了对国药疫苗的审查。根据所有现有证据,世卫组织建议针对18岁及18岁以上成人接种两剂该疫苗,两剂接种之间应间隔三至四周。在所有年龄段的人中,该疫苗对避免出现症状和住院疾病的效力估计为79%。

世卫组织表示,参加国药疫苗临床试验的60岁以上人口较少,因此无法评估这一疫苗对该年龄组的效力。但是,世卫组织不建议使用该疫苗的年龄上限,因为现有数据表明该疫苗可能对老年人具有保护作用。理论上没有理由认为该疫苗在老年人群和年轻人群中具有不同的安全性。因此,世卫组织建议在年龄较大的人群中使用该疫苗的国家进行安全和有效性监测,这将有助于该组织提出更加有力的建议。

6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一直坚定秉持疫苗公共产品的“第一属性”,努力提高疫苗在发展中国家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向80多个国家和3个国际组织提供了疫苗援助,向40多个国家出口疫苗,同10多个国家开展疫苗研发生产和合作,积极参与世卫组织“新冠疫苗实施计划(COVAX)”并承诺首批提供1000万剂疫苗用于发展中国家急需。我们还宣布向联合国维和行动和国际奥委会提供疫苗。中方正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疫苗公共产品理念。

法新社、联合国新闻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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