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啥时候得精神病了?

病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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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综合】“我啥时候得精神病了?”说这句话的是一个叫吴春霞的河南周口市的农村妇女。2003年,吴春霞因认为离婚官司和村务处理不公,逐级上访直到北京。2008年7月,吴春霞被周口市蔬菜派出所民警送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身体和精神状况基本正常的吴春霞被留在医院强行“治疗”132天。

2012年3月,河南沈丘县法院一审判决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败诉。同年10月,吴春霞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原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将她强送河南省精神病院的行为违法。2014年5月,河南省高院认定周口警方将吴春霞强行送往精神病院“治疗”的行为违法。

对于吴春霞这样一个“被精神病”的受害者,这份迟到了6年的终审判决,其实是一份迟到的“公平正义”。英国政治家威廉·格拉德斯通的名言: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但是对于吴春霞个人,对于正在流失的司法公信来说,迟来的正义也好过没有正义。

正当人们寄望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的时候,福建又传来一件“被精神病”的荒唐事。

今年30周岁的福建福清人陈茂武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好好的一个正经生意人,莫名成了精神分裂症患者,而且信息还上了网,而这一切他被蒙在鼓里20年。

陈茂武说,自己“被精神病”是最近在办居住证时无意发现的,查询个人健康档案还发现,上面有完整的诊疗记录,还有监护人,甚至还有自己的“发病”时间等。

昨天,涉事村医坦承,确是自己做错了,当时精神病人是自己随机填写的。不过根据陈茂武提供的录音显示,录音中该村医曾说,“这是上头下达的指标任务,共做了3个精神病患者。”

对于此事,福清市卫协会负责人表示,调查已基本结束,村医涉嫌伪造医学资料,并主观上认定其动机是为了拿到公共卫生补助费,已进行口头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整改。而对于补助费的金额以及去向,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调查。

一个好端端的人怎么就成了“精神病患者”?亲们,请留神了,随身携带“无精神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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