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建立公職人員宣誓制度

2013年3月17日,剛當選國家主席的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發表就職演說。
2013年3月17日,剛當選國家主席的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發表就職演說。

 

【博聞社綜合】中國擬以立法形式,正式規定實行國家憲法宣誓制度。包括國家主席和總理等國家領導人,日後就職時將要向憲法宣誓。

中新網報道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今天(6月24日)開始審議〈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草案。去年10月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並指出「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此次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草案擴大了憲法宣誓制度的適用範圍,將「一府兩院」(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納入進來。

根據決定草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等,在依照法定程序產生後,舉行宣誓儀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組織。

決定草案還提出了65個字的誓詞,適用於所有宣誓人員。誓詞為:「我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憲法職責,恪盡職守、廉潔奉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自覺接受監督,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努力奮鬥!」

據統計,在193個有成文憲法的國家中,明確作出相關規定的有177個。目前香港和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政府主要官員和立法會議員,就職時都會進行宣誓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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