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协前副主席马明受贿逾1.5亿被判无期 在孙政才手下获提拔


【博闻社】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年2月17日上午,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明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马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扣押、查封、冻结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9年,被告人马明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和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85亿余元。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次数多、时间跨度大,严重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影响恶劣;同时,马明到案后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1.5071亿余元的事实,认罪悔罪,检举他人构成立功,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上述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孙政才手下获提拔

马明,男,汉族,1957年10月生,今年65岁,辽宁辽中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研究员、副总警监。

公开资料显示,马明是基层起步的官员,在吉林和内蒙古两地工作多年。

1978年8月,21岁的马明在吉林省德惠县米沙子公社当了3年知青后,到了吉林财贸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专业学习,1982年8月到了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当科员。

从1982年8月至2012年6月,马明在吉林省工作了30年,历任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省财政厅副厅长(正厅长级),省商务厅厅长,辽源市委书记,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等多个要职。

在马明履新辽源市委书记不久,2009年,时任农业部部长的孙政才空降吉林,成为吉林省委书记(2009年至2012年)。

孙政才履新吉林后不久,2011年5月,马明从辽源到了吉林省政府,并履新省公安厅厅长。2012年1月,马明晋升为吉林省副省长。

2012年6月,马明从吉林跨省到内蒙古履职,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2018年1月转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2020年1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披露,马明被开除党籍。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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