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瀆職 港前特首曾蔭權案押後12月18日再訊

【博聞社綜合】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控兩項身為公職人員的行為失當罪名,案件今(13日)於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再度提堂,控方作出申請後,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再訊,期間曾蔭權獲准繼續保釋。

carn1113007_1024
港前特首曾蔭權今由太太陪同出庭,未回應記者提問

曾蔭權現年70歲,其被指控於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擔任特首期間,於行政會議討論「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更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出的牌照申請時,向該公司大股東黃楚標租住一處於廣東深圳的豪宅。豪宅約168坪,曾雖支付約83萬人民幣租金,惟未向行政會議提報且租金行情低於市價,故具收賄之嫌。

曾被控的另一項罪行為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擔任特首期間,將建築師何周禮提報為授勳名單,何曾任曾蔭權的豪宅室內設計師,惟曾未卻未將兩人關係提報行政會議及授勳遴選委員會。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