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解放軍購東森 民進黨:主管機關應捍衛臺灣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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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今籲主關機關嚴格審查DMG
購東森案,勿讓中資傷害臺灣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

【博聞社綜合】臺灣媒體昨(23)日報導,隸屬中國DMG控股公司旗下的美國DMG集團娛樂集團,將以六億美元買下私募基金凱雷所持有之東森電視61%股份,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24日表示,為保護台灣新聞及言論自由,此項疑似中資意圖介入台灣媒體市場的案子,主管機關應該積極有效審查,杜絕中資介入台灣媒體市場。

鄭運鵬指出,經濟部投審會等主管機關,應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以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8條規定:「投資人投資項目若涉及政治、社會、文化等具敏感性者,主管機關得限制投資」,進行積極有效的審理,務必阻擋中資介入台灣媒體。

鄭運鵬亦要求國家通訊委員(NCC),應對此項東森及DMG娛樂集團併購案嚴加審核。鄭運鵬表示,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外資直接投資股份不得超過50%,若美國DMG娛樂集團如同報導持有東森股份達61%,是否已超過現行法律的標準,NCC須負起保護臺灣媒體的責任,嚴加查辦。

鄭運鵬表示,未來立法院也可考慮於《廣電三法》內容中,加入「反中國控制台灣廣電媒體」相關防衛性條款,不讓中資介入台灣媒體經營,傷害台灣的新聞與言論自由。

資料來源: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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