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軍情局上校共諜案 最高院判18年定讞

【博聞社綜合】臺灣前國防部軍情局上校羅奇正遭中國策反,被吸收成共諜,最高軍事法院曾判其無期徒刑,案經撤銷後,因軍審法修法回歸普通法院審理。

台灣前軍情局上校羅奇正18年徒刑確定。(照片:網路)
台灣前軍情局上校羅奇正18年徒刑確定。(照片:網路)

最高法院24日維持更二審判決,考量羅坦承犯行,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之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等罪判刑18年確定,全案定讞。

羅奇正被控從96年3月起,利用在軍情局任職的機會,竊取軍情局赴中國情報員等大批情資,再儲存於隨身碟內,由台商羅彬(判刑3年半確定)帶往香港交給中共情報人員。中共國安局在取得隨身碟內的機密資料後,再「餵」交中共情資給羅奇正,讓他虛報作為績效,向軍方詐領情報工作費。

臺灣國安單位接獲線報後,對羅奇正展開偵辦,卻意外查獲前陸軍少將羅賢哲違法影印機密文件,進一步追查,才發現羅賢哲因喜好漁色,多次在泰國嫖妓,被中共偷拍、威脅利誘,竟投靠對岸,最高法院審理後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羅賢哲也是臺灣的軍隊50年來遭策反的最高階共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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