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社长戴玉庆案将二审开庭存蹊跷

【博闻社综合】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受贿案二审将于12月4日在东莞市中院开庭。据报,律师将为其做无罪辩护。由于此案涉及曾庆红妻侄女王晓玲,王晓玲近日已被免职,曾庆红本身也负面消息不断,使这一案件更加引发外界关注。

二审将是王晓玲和戴玉庆的博弈(图片来自网络)
二审将是王晓玲和戴玉庆的博弈(图片来自网络)

据大陆《澎湃新闻网》11月24日报导,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受贿案二审将于12月4日在东莞市中院开庭。届时律师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戴玉庆今年4月17日一审被以受贿246.9万元定罪,判入狱11年。戴当场表示将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

戴玉庆2012年7月被中共广州市纪委立案调查。2014年3月28日,戴玉庆在开庭中否认指控,并当庭举报原广州纪委书记王晓玲,指其在担任广州市委宣传部长时干涉广州日报经营业务和自建办公大厦工程。

戴玉庆称,自己是因抵制王晓玲插手广州日报业务,招致对方打击报复。他还举报王晓玲亲属涉嫌深圳股票交易所“粤传媒”股票内幕交易,主要涉及广州日报上市过程中的违规运作。
此前,王晓玲曾被实名举报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但在庭审中他的发言随即被法官打断。法官称,他所举报的案情与本案无关,应在庭外向有关部门举报。

2014年6月,广东检察院当庭宣读了一份说明,称没有发现戴玉庆举报王晓玲所列的问题,并明确指出戴玉庆所反映的情况经省纪委调查不实。“广州日报社报业文化中心项目是广州市“交钥匙工程”,委托市重点项目办作为代建单位,正处于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阶段,主体工程仍未启动,没有发现王晓玲同志及其亲属插手该工程。”

王晓玲是前中共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妻子王凤清的侄女,曾任广州市委宣传部长、广州市委常委兼纪委书记等职,去年因被卷入戴玉庆案,备受舆论关注。

戴玉庆一案今年上半年一度引发大陆分别来自新闻、教育、法律等各界共58人联署上书,要求当局“秉公”裁断此案。

大陆司法界人士称, 中国的《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这一规定,确定了中国对于当事人上诉的案件,开庭审理是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诸多原因,多数法院对于上诉案件,包括人命关天的死刑上诉案件,很少开庭审理,不开庭审理成了原则,开庭审理成了例外。一种不成文的司法的司法惯例就是对于一审判死刑的刑事案件硬性规定要求开庭审理,除此之外就是二审可能改判的案件被要求开庭审理。东莞市中院决定戴玉庆受贿案二审开庭审理,意味着可能有新的证据出现导致改判。但是,如果因此要推翻2014年6月广东检察院那一份对王晓玲有利的证明或许将是二审质辩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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