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二審減刑兩年 改判有期徒刑5年

20150417-112033_U720_M53545_79d2【博聞社綜合】中國獨立記者、政治異見人士高瑜「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宣判,判監5年,比一審減少兩年。

高瑜代表律師尚寶軍透露,法院依然判高瑜有罪,但改判有期徒刑5年,比一審減少2年,維持剝奪政治權利1年。

開庭前,法院外停泊多部公安車,公安近8時開始,封鎖法院外圍道路。

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指她向境外明鏡月刊提供中共中央2013九號文件,即習近平於2013年4月在黨內一個會議上關於意識形態的講話,今年4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被判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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