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院长为女违规操办婚礼被免职

u=3761126512,1966066957&fm=11&gp=0【博闻社综合】据中纪委网站信息,12月1日,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对近期查处的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进行通报。

经查,2015年6月,王次炤在其女儿举办婚礼中,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北京某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邀请学校同事、下属参加婚礼并为婚礼服务(其中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5人),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次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委员、院长职务。

学校党委书记郭淑兰和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逄焕磊亲自出席婚宴,没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分别给予郭淑兰、逄焕磊党内警告处分。

早在11月初庆祝建校75周年的日子里,一条名为“院庆75周年:中央音乐学院十几位教授致王次炤院长的公开信”的消息在新浪微博上迅速传播。在这封信中,拟文的人自称“是些院龄超过20年以上的老教师”。公开信中称,王次炤在高档私人会所为女儿大搞奢华婚宴,大量收受礼金等。此外,公开信中还提及王次炤在学术、生活方面以权谋私,在学院管理中拉帮结派、排除异己等种种不端行为。这封公开信在网络上出现后,已经有部分内容被证明不属实。

十几位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在11月19日就在网上公开发表了《十几位教授对中央音乐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郑重声明”的回应》。该 “回应”中再次指出关于王次炤违纪为女儿在高档私人会所举办婚礼及多次携其妻子公务出访、考察的问题,关于王次炤多占住房的的情况,关于王次炤任职严重超期、超龄的问题,关于王次炤的“博士生”身份以及“在读博士生带博士”的问题,关于校庆的问题,关于“大机关小学校”的问题,并提供了相应的说明。

王次炤1949年10月出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并留校任教,1992年任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1998年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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