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称未对王广建下停止执行死刑裁定

【博闻社综合】2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称,目前王广建运输毒品一案尚未进入死刑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未作出对王广建停止执行死刑的裁定。

据新华社报道,2014年1月22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广建运输毒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广建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广建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31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接收了律师提供的相关材料。其间,王广建提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线索。一、二审法院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工作。

此前,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伙同他人运毒7.5公斤,河南农民王广建两审均被法院判处死刑。就在行刑前的最后时刻,最高人民法院罕见地启动了暂缓执行死刑的程序,用老百姓的话说叫“枪下留人”。王广建的死刑复核辩护律师谢通祥今天(30日)告诉记者,最高法已经委托中院依法调取新证据,将对此案重新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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