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前社長二審在即 使其遭罪之曾慶紅妻侄女成焦點

【博聞社綜合】《廣州日報》前社長戴玉慶受賄案二審,預計將於4日在東莞市中院開庭。據報,律師將為其做無罪辯護。由於此案涉及曾慶紅妻侄女王曉玲,王曉玲近日已被免職,曾慶紅本身也負面消息不斷,使這一案件更加引發外界關注。

曾慶紅妻姪女王曉玲(左)疑陷害《廣州日報》前社長戴玉慶(右)入罪。(照片:網路)
曾慶紅妻姪女王曉玲(左)疑陷害《廣州日報》前社長戴玉慶(右)入罪。(照片:網路)

 

 

 

 

 

 

戴玉慶從2005年10月起擔任廣州日報社社長、廣州日報報業集團董事長等職務,全面主管報社工作。2011年9月,戴被免去廣州日報社社長等職務,被調往廣州市政協,擔任廣州市政協委員會常委委員、教科文體衛委員會主任。

東莞中院的一審判決稱,戴玉慶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賄賂,共計246.9萬元,在崗位調整、職務提拔、廣告業務等方面為他人牟取利益。法院判處戴玉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於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人民幣。

戴玉慶在2014年3月的庭審中當庭翻供,表示自己是在接受紀委調查期間迫於巨大心理壓力而違心承認受賄。他還當庭舉報時任廣州市女紀委書記王曉玲插手廣州日報自建辦公樓工程,其親屬涉嫌粵傳媒股票內幕交易獲利7000余萬元人民幣。他表示,自己是因為抵制王曉玲插手廣州日報業務而遭對方報復。

戴玉慶在一審法庭上指稱自己在「雙規」期間遭到三個月的精神折磨、暴力恐嚇、催眠誘供,在產生幻聽和幻覺後被迫寫下交代材料。

王曉玲是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慶紅妻子王鳳清的侄女,其後來官運亨通完全是得益於與曾的裙帶關係。

傳王曉玲曾向曾慶紅詢問其未來,曾勸她「勿戀棧米官、『裸退』回家頤養天年」。

11月初,網路上流傳一封由60名知名媒體人和法律界人士的公開信,信中為戴玉慶向廣東省紀委書記黃先耀喊冤,指稱戴玉慶乃遭王曉玲陷害戴,強調戴玉慶的冤案「依據來源非法、證據嚴重不足、審理程式嚴重不公」。

公開信中稱,王曉玲從2007年任職廣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期間,是戴玉慶(時任《廣州日報》社社長)的頂頭上司。在此期間,她先後插手廣州日報辦公大樓工程、廣州日報資產重組(粵傳媒公司)上市等項目,涉嫌利用職權為親人家屬謀利。戴玉慶為維護國有資產和報社利益,對王的這些行徑進行了堅決抵制和不予配合。沒想到王曉玲卻因為戴的抵制而對戴展開報復,策畫整起冤案。連署書要求省紀委重查本案,釐清真相,為戴恢復名譽。

分析認為,戴玉慶的命運最終將取決於中共最高領導層敢不敢會把反腐的這把火燒到曾慶紅的身上。

知情者一再強調,戴案與本屆紀委的反腐無關。知情人說,該案純屬冤案,是十八大以前的周永康主管政法期間的產物,如今已被中央拿下的廣東前省委書記朱明國和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對造成此冤案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朱、萬兩人都是看在曾慶紅的面子上袒護王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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