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志彬出版《洗脑的历史》 获刑1年10个月

6f5990d1jw1ejpxti084mj20gx0mzwgb【博闻社综合】 12月4日,作家傅志彬因出版销售《洗脑的历史》一书江西省被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罚金15万人民币。他因撰写并在台湾出版《洗脑》一书而被南昌市警方于2014年9月10日抓捕,后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逮捕。

傅志彬是江西省南昌市人,其新浪微博简介是制片人、导演,欧仕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他的最后一条微博发布日期是被抓捕前一天,为《洗脑》一书做宣传。

《洗脑》一书副标题是禍害三千年的極端思想控制術。内容简介:本書以時間順序揭示了極端思潮給人類世界帶來災難的背景、線索以及原因。本書分別介紹了基督教原教旨主義,伊斯蘭原教旨主義,以及紅色思潮對世界,尤其是對中國的危害。本書同時以符合邏輯與常識的角度解釋了1921-1980發生在神州的各項事件。

傅志彬的辩护律师张赞宁表示,傅志彬承认印书、卖书事实,但不承认自己有任何违法行为。他说,傅志彬所著《洗脑的历史》一书,评析了人类历史上各种思潮、宗教、主义对人类社会产生的负面作用,对傅志彬的判罪是“违宪的”,傅志彬是“思想犯”。

中国的宪法保障公民有言论和出版自由,但实际上对政治异见不能容忍。而“非法经营”的控罪往往是打击异见者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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