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5名“劳教”受害者 申请旁听浦案庭审被“维稳”

浦志强

【博闻社】北京人权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一案,将于12月14日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开庭前夕,重庆“劳教”受害者彭洪、黄成城等15人,在网上发布致北京法院的申请书,称他们曾受到浦志强提供的法律援助,得以洗清冤屈,重回正常生活。浦志强因网上发布微博失去自由超过十九个月,又面临审判,要求旁听。但受到当局“维稳”,无法前往北京。

据自由亚洲台报道,中国劳教制度受害者彭洪、方洪、任建宇、黄成城、谢苏明等15人,近日在网上发出致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申请书,要求旁听12月14日浦志强案开庭。申请书称,我们是受浦志强律师法律援助的重庆因言劳教公民,幸得浦等律师奔走维权,我等才得以洗清冤屈,重回正常生活。申请书还称,检方诉浦志强“煽动民族仇恨”和“寻衅滋事”两罪的证据,主要是发布在新浪微博的七条微博。作为几年前因为言论遭受过劳教处罚,我们为自己曾经只是遭受处罚感到万分幸运。我们认为,浦志强因七条微博,被控上述罪行是对公权力、对宪法35条的践踏,是对公民表达权的严重侵害,是法治的倒退。我们作为受浦志强律师帮助过的一个特殊群体,有必要见证该案的审判。

要求旁听的申请人之一彭洪12月12日告诉自由亚洲:“浦志强被羁押19个月了,说他在新浪微博发了七条微博,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当年浦志强为我们维权,做了那么多的事情,推动废除劳教制度,他完全是一个非常有担当的,一个好律师。他为什么会走到今天,我们心里很难过,所以我们很想去北京旁听”。

另一位要求到北京旁听浦志强案庭审的重庆公民黄成城对记者说:“因为浦志强曾经是我们的代理律师,曾经在重庆薄(薄熙来)王(王立军)时期,来重庆免费帮助过我们,我们所有人都对他有感恩的感情。第二就是浦志强案就当局目前公布的都涉及言论自由,表达自由的。言论自由关乎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关注他就是关注我们自己的权利,所以我们呼吁社会,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浦志强案,关注中国的言论自由”。

黄成城称,已有官员得知他们要到北京,旁听浦志强案庭审,向他们发出警告。他说:“北京二中院没有回复我们这个申请。目前看来不行。其他的朋友直接去北京二中院申请,也被拒绝。包括浦志强的外甥女屈振红律师申请,都被拒绝。现在地方当局对我们这些人进行维稳,所以很多人都把电话关了”。

北京公民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行动者之一李蔚对记者说,他们很希望旁听浦案庭审,但难以如愿:“我们肯定想去,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有可能被维稳,甚至被看起来,因为在高瑜案的二审开庭以及宣判这段时间,我们都被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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