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批李顯龍貪汙 新加坡博主被判賠償65萬人民幣

【博聞社】新加坡最高法院對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起訴博主鄞義林誹謗一案週四宣判,判處鄞義林賠償李顯龍15萬元新幣(約值人民幣68萬5千元)。

新加坡最高法院判鄞義林賠償李顯龍15萬新幣。(照片:網路)
新加坡最高法院判鄞義林賠償李顯龍15萬新幣。(照片:網路)

據《美國之音》報導,現年34歲的鄞義林曾任職於新加坡陳篤生醫院,2014年5月發表博客文章批總理李顯龍挪用政府公積金(養老儲蓄制度)。不久後,李顯龍以誹謗罪名起訴鄞義林,法庭11月裁決罪名成立。

據報導,法官判決時表示,鄞義林惡意誹謗總理,藉以提高博客的點閱率。法官還說,鄞義林的誹謗,即使對普通人也是一種最嚴重的誹謗,更何況是針對總理。

鄞義林指出,其博文僅將政府使用公積金的做法與一個教堂的做法相比,稱二者有類似之處,但並未直接批評李顯龍挪用公積金。他還表示,在李顯龍起訴他之後的3星期,陳篤生醫院將他開除。

據報導,去年法院判定罪名成立後,鄞義林已多次向李顯龍道歉,並提出兩次賠償,金額達1萬美元。但李顯龍的律師表示,根據之前類似的案件,李顯龍應至少獲得10萬到40萬美元的賠償。

2014年7月,無國界記者組織發表聲明支援鄞義林,稱起訴是企圖轉移注意力,並遏制批評者。

諷刺已故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的余澎杉(Amos Yee)近日也成為國外人權組織和媒體所關注的焦點新聞。他曾因拍片大罵李光耀而被判囚,日前再被當地警方調查,警方上門並要求交出電腦,指其最近一篇文章涉嫌蓄意傷害宗教感情。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