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答疑:怎样才算妄议中央? 鲍童称“中央是不会犯错误的神”

【博闻社】据考证,妄议中央,相当于欺君罔上;那么妄议中央的内涵究竟是什么?日前中纪委给出答案。

“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这是习近平传递不得妄议中央的具体出处。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回复选登》栏目推出“‘两部党内法规’权威答疑”,解答网友关注问题。

关于第46条中“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何为“妄议”?具体的标准是什么?怎样算是正确的讨论议论,怎样算是“妄议”?

中央纪委法规室:“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之所以这样规定,最重要的依据是党章。……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是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还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造成了严重后果。对该类行为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

前中共总书记秘书鲍童先生认为,有人以为“不得妄议中央”是新鲜事,其实是老传统。回顾共产党的历史,其实就妄议中央而言,列宁是首创者。俄国的布尔什维克是有史以来的第一个有“铁的纪律”的党。列宁曾不无得意地告诉他的追随者:他们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除了纪律以外没有别的武器。

毛泽东把列宁的“纪律”归结为“服从”。他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占得了微弱的优势,于是重申“党的纪律”,编了四句真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总而言之,你是党员,就必须放弃自我,处处服从党。服从党才是革命,不服从党就是叛变。

列宁以夺取政权不能没有纪律为理由,要求全党听他的话。毛泽东以反对复辟不能没有纪律为理由,要求全党对他惟命是从。

现在稍有不同的是,过去有点笼而统之,现在则特别挑明了重点:对“中央”的“大政方针”绝对地无条件地不得“妄议”。

这里存在着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中央是不会犯错误的神;中央的大政方针是永世不变的绝对真理;中央既然反对下面妄议自己,中央当然也将永世不会改变自己已经作出的一切重大的决策;中央不爱听别人说它有任何错误,中央自己当然一定不可能在任何情况下承认和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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