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香港“限奶令” 500余人被判即时入狱

u=3428912871,1624524661&fm=21&gp=0【博闻社】香港媒体称,香港“限奶令”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每名离境人士不得携带超过两罐(1.8公斤)的36个月以下婴幼儿奶粉。截至上月,共有12186人违反了香港“限奶令”,其中562人被判处即时入狱,刑期从1日至140日不等。另有1008人被判入狱6日至10个月,缓刑12个月至36个月。

圣诞节后两天,有3人因携带超过20公斤奶粉离境被判处入狱。海关发言人表示,28日粉岭裁判法院裁定2男1女因违反“限奶令”,各被判入狱1个月,涉案奶粉全数被充公。涉案人士年龄介乎46至60岁,他们分别在本月26及27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出境大堂被海关人员截停,其随身行李被搜获出介乎22.5至29.6公斤的配方奶粉。发言人表示,另有一名46岁男子,12月11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出境大堂,被海关人员从其随身行李搜获24公斤的配方粉,12月14日,他已被粉岭裁判法院判处入狱2个月。

网友感叹:“大陆奶粉已经让世界绝望。” 也有人质疑:“香港从此再也不是自由市场了,再过几十年回看,这一事件将是千年难遇的悲情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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